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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创新发展先进企业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6  来源:科技与质量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省政府拟于近期召开全省企业创新发展大会,大会将表彰一批创新发展先进企业。为做好基础工作,将对全省企业创新发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基本条件
       (一)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领导班子创新意识较强,创新能力较高,创新成效显著,在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竞争能力较强。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是所在地区的基地型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强度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居省内同行前列;有较完备的创新体系及基础条件,原则上应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新兴产业企业适当放宽);在核心业务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五年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具备人才、品牌、技术、市场等综合优势。
       (三)管理水平较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管理科学;有较为完善的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四)社会责任感较强。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建立一整套有效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水平较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才激励机制。
此外,近五年内企业不能有以下五种行为: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抗税和逃避追缴欠税;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发生过造成社会严重不良影响的其他事件。
        二、组织安排
        请各市认真摸排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填报《江苏省创新发展先进企业调查推荐表》(附件1),并填报附件2,连同电子版文件于4月15日前报我委。
        联系人:朱乾,电话:025-83392940,
        Email:zhuq@jsetc.gov.cn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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