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组织推动全市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常州市加快推进技术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更名,成立常州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相应增补成员单位,同时明确工作职责与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一波 副市长
副组长:周 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如山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张泉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章 礼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职委员
徐小平 市教育局专职委员
赵 新 市科学技术局专职委员
徐卫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继洪 市民政局副局长
滕 晖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美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 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余立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邹云龙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建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亮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国平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冯路兴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严旭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汪晓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徐 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为群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沈晓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 军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马宏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陆宏伟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跃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质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管理,统筹协调标准化改革发展。
市发改委:负责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市经信委:推进工业企业、物流企业和软件信息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重点行业和产业标准化工作。
市教育局:推进教育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科技局:加强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等重大技术标准研发和应用示范,推进知识产权有关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公安局:推进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与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民政局:推进民政管理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市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相应的财政政策,在标准化经费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
市人社局: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标准化专业人才工作。
市国土局:推进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环保局:推进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建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交通局:推进全市公路、港口、航道、地方海事船检、地方铁路、民用航空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农委:推进种植、养殖业生产质量安全及标准化工作,指导其标准化生产。
市水利局:推进水利资源管理和保护、农村水利、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商务局:推进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文广新局: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规范化经营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卫计委:推进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工商局:推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交易行为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食药监局: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安监局: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旅游局:推进旅游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法制办: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主要审议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也可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主要研究协调涉及标准化工作相关专题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的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召集联络员会议,先行商讨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议题及需要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也可就相关工作进行协商。
领导小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以及联络员会议,原则上应该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按照要求参加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相关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配合支持,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狗万不能提款
2017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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