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不断完善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体系,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常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2017年4月6日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
附件:常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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