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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3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59/2025-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5〕37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5-05-07 公开日期:2025-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32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32号的答复
常农发〔2025〕37号

蔡冬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河道、池塘淤泥的清理,提升水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塘泥富含有机质,通过科学管控可以实现资源化利用。发酵处理可转化为优质肥料辅助作物生长。清除塘泥可改善池塘养殖环境,减少水生生物病害发生,提升水产品产量和品质。控制塘泥外排可有效减少污染物入河,降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近年来,我们坚持绿色生态、优质高效发展导向,大力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快推进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产品稳产保供贡献力量。

一是抓农田土壤全流程闭环管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对涉及回填客土严守“清淤-检测-还田-监测”闭环管理体系,前置严格执行农田土壤有关安全标准抓好检测,强化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抓好统筹管理和信息共享。二是规范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行为。认真执行《池塘标准化改造技术要点(试行)》有关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淤泥处置以塘底平整和筑埂消耗为主,对于多余无法处理的塘泥,采取移塘存放方式,尽量减少塘泥外排,降低对外部水环境的影响。三是强化清塘污泥处置报备管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区域池塘养殖污染排放档案、清塘污泥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全面摸排水产养殖基本状况,建立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档案,落实水产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清塘污泥处置提前报备,确保去向明晰。四是探索稻鱼生态循环种养模式。连续四年组织开展稻鱼生态循环种养模式试点,为推进池塘淤泥高效循环利用积累经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学习借鉴你的中肯建议,一方面在淤泥还田上,进一步守牢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坚决杜绝有害客土还田,同时积极推动淤泥还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质量标准更好衔接,跟踪做好作物生长和土壤改良效果监测,不断细化利用标准和操作规程,既盘活淤泥资源又严守农田安全。另一方面在池塘标准化改造上,继续加大对池塘淤泥的常态化管理,严格禁止池塘淤泥入河,减少水产养殖污染。积极研究淤泥资源化利用新路径,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联动,共同推动池塘淤泥生态化、资源化处置。

签发人:冯旭江

经办人:李伟海

联系电话:0519-85682228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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