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做好2015年春运及"两会"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原则,认真部署,全员参与,强化履职,实现春运期间辖区“零险情、零事故、零污染”,圆满完成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工作数据
春运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94人次,局领导带队现场检查29次,出动执法车辆86车次,累计巡航时间592.9小时,累计巡航里程3900.5公里,办理进出港船舶签证1605艘次,办理进出口查验69艘次,核准受限制大型船舶进出港申请49艘次,开展安全宣传980余次,查处各类违章17件,开展应急演练1次,安全渡运旅客25.3万人次,车辆8.4万车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
为切实做好春运及“两会”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并在指挥中心设立春运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强化履职扎实做好2015年春运及“两会”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细化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形成分工表落实责任到具体部门、人员。同时,推行春运工作专项督察,2次严格督察确保了工作有力推进。2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春运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辖区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春运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分工明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2月27日,为持续做好春运监管,强化“两会”工作落实,组织召开了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评估会,从客流变化影响、通航要素变更、执法资源分布、天气变化趋势等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并就监管重心调整、执法力量安排、客流高峰应对等方面做出相应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安全监管,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宣传教育。为形成春运氛围,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我局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持续发布春运工作动态,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布春运安全提醒1100余条,通过执法窗口、执法船艇等开展安全宣传960余次,对非船员随船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提醒、安全教育500余次,督促港航企业和船舶、船员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江苏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2月9日向11家涉水单位送达《关于加强2015年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强调港航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码头、危险品码头、渡运单位、水上服务区、水工作业单位等特点,分别制定相应自查项目推动企业自查自纠,查纠隐患12项;二是对45艘次受限制大型船舶进出港申请严格核准,要求春运期间船舶安全航行操作方案要有船长签字或船方印章,靠(离)泊安全保障措施中应明确船方、码头、代理公司三方应急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现场,于2月3日、4日、6日、9日、10日分别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码头、水上服务区、黄沙过驳区、渡区、水工作业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查纠隐患10个,发放隐患通知书2份,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四是对2014年辖区隐患情况进行梳理,对反复出现的一般隐患重点关注,对久治不愈的重大隐患持续跟踪,推动隐患“清零”与“摘牌”。
(三)严格落实渡运安全监管。一是汇总梳理了2014年度辖区客汽渡安全监管情况,将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分别向汽渡单位、地方政府进行了通报,推动渡运安全群防群治;二是在完成渡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强化渡口、渡船日常检查,严格查处“客危混装”、冒险航行等行为。对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泰渡XX”“客危混装”违法行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严肃约谈渡运管理单位,做好跟踪检查;三是加强动态监控与现场巡查驻守,对渡船动态重点监控,对渡口CCTV每日6次巡查,每天安排1艘海巡艇汽渡线驻守,提前谋划应对客流高峰,适时加大渡口电子巡航和陆域巡查频次,严格按照“不打折”、“不通融”的刚性原则履职到位,监管从严;四是对渡口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查暗访1次,开展“夜航”监督1次,不定期抽点渡运人数,杜绝超载运输、客危混装。
(四)严格落实危化品现场监管。按照“动静结合、静态管受理,动态抓监管”的原则,各窗口部门严把审批/备案关,加强动静执法信息沟通流转机制,切实加强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易流态货物的申报管理与核查。切实做到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拟作业泊位必须具备《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认可证》,作业品种也必须在认可范围之内。切实做好《船岸检查表》落实抽查工作,尤其是做好装卸作业、船舶洗舱以及油污水接收等环节的现场监督,保障危化品货物运输和作业的安全,严防各类安全、污染事故或险情发生。
(五)加强值班监控与现场巡航。一是针对性地制定了重点水域,重点对象,船流高峰期、封航解禁期、险情事故多时段、恶劣天气影响时段的安全监管措施,并做好贯彻执行;二是加强指挥中心协调指挥功能,突出海巡执法支队现场机动优势,加强对桥区、渡区、锚泊区等水域的监管,落实对客汽渡船、危化品船、操作受限船舶、试航船舶等重点船舶的跟踪监控。期间,定线制督导216次,抽查锚泊船值班108次,核查渡船值守71次;三是水域巡航、陆域巡查、电子巡航相结合,水域开展1800-1900、0500-0700时段高峰巡航,适时穿插错时巡航,落实“重点水域每日一驻守,陆域实施每日一巡查”制度,电子巡航按照“每班至少巡查2次,每天辖区全覆盖”的原则,极力消除监管盲区,及时发现、查纠各类违法行为,维护辖区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26日,现场执法人员联合渔政、长航公安联合查处了碍航渔船,同日,电子巡航发现“国裕17”在推荐航路内擅自停航抛锚,值班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动车让清。28日电子巡航,对渡运水域3艘小型锚泊船影响渡运安全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六)做好春节特殊时期的过驳区管理。节前大量黄砂船停航抛锚,节后大量内河船涌入过驳区作业。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在节前深入黄砂过驳区开展春运安全宣传工作,向浮吊业主发放了春运宣传资料和短信提醒,提醒船舶避免非船员亲属上船,督促业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做好冬防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节后严阵以待应对船流高峰,做好预防预控,确保有序作业。同时,加强过驳区内巡航检查,落实过驳区周边航路的电子巡查,规范通航秩序,打击违法行为。春运期间查处逃逸签证船舶10艘、超载运输船舶1艘、未按规定标识船名船舶1艘、违章穿越锚地船舶1艘。
(七)总结通航不安因素,印发事故预防预控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沿海小型货船、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事故防控上,在开展三项整治活动、推进落实九项防控措施等方面提出防范重点,并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对到港小型海船及进出港内河船专项检查和现场抽查。一月份以来,形式审查达到100%,现场检查小型海船2艘,发现缺陷27条;现场抽查内河运输船舶31艘,未发现参与海上运输船舶。
(八)严格报备审批,强化试航船舶监管。在业务办理中,我局各部门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体系须知开展,落实“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在1.15事件之后,我局快速反应,对辖区试航船进行了排查,主要存在公务艇、游艇等小型船舶的试航作业的情况,指挥中心于1月16日约谈了船厂2家,并专门召开会议梳理了作业报备手续,并到兄弟单位学习试航船管理经验,做到严格审批,严格检查。
四、强化应急管理,开展应急演练
春运启动后,一是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恶劣天气及早预警,及时疏导,确保预防预控措施高效落实;二是对辖区应急力量进行了联系确认,核对应急联络方式有效,要求其落实应急值班值勤制度,保持足够的应急人员;三是开展应急演练。2月9日下午,以无脚本演练的形式,开展了汽渡船舶“武渡6号”搁浅的应急演练,两艘海巡艇和一艘拖轮均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联系并到达现场,在现场带班巡航的局领导也第一时间到现场参与施救,演练达到预期效果,提高了实战能力;四是未雨绸缪,节后对辖区应急力量,包括拖轮、清污船舶、围油栏铺设船舶状况、船员配备与值班安全状况、关键设施的可用性状况开展了一次检查,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快速反应出艇,争分夺秒施救。
2月9日2050时许,我局对一病情危急船员紧急救助,海巡艇仅用5分钟就赶到现场并送医救治,船方对此两次表达了谢意。3月5日0435时许,“皖蚌埠货3699”在泰州水域77号浮因碰撞事故造成船体破损,并迅速大量进水,情况危急。我局快速派艇到现场协助抢险冲滩成功。
五、做好排查检查,确保内部安全
春运首日,我局装备信息处牵头,联同办公室、后勤管理中心对各办事处、趸船、海巡艇以及机关办公大楼做了内部安全检查。2月9日,对职工宿舍进行了内部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头处理,特别是对趸船线路存在的问题,已联系江阴博泰船厂排查解决。对机关办公大楼部分楼层有灭火器压力不足,应急照明灯部分损坏现象,及时维修处理,确保内部设施设备、装备装具处于良好状况,确保内部安全无事故。
六、加强应急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春运期间,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数据报送和信息报送制度。2月3日,我局完成春运40天全局值班工作安排。春运期间,局领导共带班巡航29人次,带班值班40人次,局领导、中层领导及所有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了春运工作数据报送不迟不漏,做到了信息畅通。
为期40天的春运监管工作已圆满结束,下一步,我局将以春运工作作为全年海事监管工作的起点,认真总结经验,持续发力,围绕2015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不断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正向发展,全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报告。
常州海事局
201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