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气象局,城市管理局:
为保障我市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国气象局《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常州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和《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等规定,现就加强我市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庆典、广告、宣传等活动中禁止施放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充填介质的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施放气球必须使用氦气等惰性气体作为充填介质充灌气球。
二、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在各类庆典等活动中使用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必须由具备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施放。
三、具备施放气球资质单位需在氦气球上张贴本单位的识别标志,施放现场应当有专人值守。施放气球过程中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逃逸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施放活动,及时向飞行管制部门或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做好有关事故的处理工作。
四、气象、城管等部门应加强行政许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需要进行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进行广告宣传的,应由具备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申请行政许可(或在市澳门万博体育网站
一体化平台上申请),经批准后,持批准文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用于广告宣传的,可以由气象部门直接行政许可。
五、各类庆典、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充填介质施放气球造成他人伤害的,依法进行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州市气象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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