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常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订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产业化,指导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
3.研究提出区域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专利和相关知识产权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4.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5.提出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建议,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经费,开展科技经费的内部审计。
6.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联系在常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有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有关工作,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
8.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10.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11.参与拟订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建议,配合国内外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协调推进其项目产业化。
12.负责全市科技奖励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3.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有关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中有关项目、团组、人员出国(境)事项。
14.组织协调科普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质审查。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市科技拥军办公室);
2.重大项目推进处
3.科技人才处(人事处)
4.科技法规与管理处(行政服务处)
5.发展计划与财务处
6.科技服务与技术市场处
7.产学研合作处
8.国际科技合作处
9.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工业科技处)
10.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11.知识产权局法政处
12.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13.机关党委
14.监察室
(二)部门2014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年来,市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全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和科技园区建设,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新提升。全面完成省“八项工程”、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以及市重点工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常州创新型城市的综合监测指标位居全国53个试点城市前列,在福布斯中国大陆最具创新力城市排名中列第10位。
1.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61%(目标2.6%),列全省第三;
2.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6家(目标100),累计986家,列全省第三;
3.新增企业研发机构数201家(目标150),累计1052家,新增省级以上74家(目标50),累计513家,列全省第三;
4.每万从业人员中R&D人员数预计152人(目标124.5),列全省第四;
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3.9件(目标10.5),列全省第四;
6.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59.0%(目标59.0%),列全省第四;
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预计完成4805.9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2.9%(目标42.5%)。
(三)部门所属基层决算单位情况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基层单位三家,分别是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常州市维权援助中心,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常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总收入407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6.06万元、经营收入3.56万元、其他收入151.89万元。
(一)支出决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用于知识产权及人才引进方面的支出,支出总额140.81万元。
2.教育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方面的支出,支出总额50.04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用于科学研究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及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出,支出总额2924.69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支出总额481.31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总额75.9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支出总额220.1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用于生态保护支出,支出总额72.64万元。
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出,支出总额105.94万元。
(二)支出决算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总额1993.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7.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1.47万元。
2、项目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一般性项目支出,支出总额为2073.99万元。
3、经营支出: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用于经营方面的支出,支出总额为3.56万元。
三、“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05万元。因出国(境)的团组数及人数情况:常州市科学技术局本级组织出国(境)团组4个,出国(境)人次5人,分别为:赴以色列、芬兰进行项目洽谈和技术对接团组,出国人次1人;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进行技术对接和项目洽谈团组,出国人次1人;赴以色列、英国进行项目洽谈和技术对接团组,出国人次1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技术对接和项目洽谈团组,出国人次2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4个,出国(境)人次4人,分别是:赴以色列、香港进行经贸洽谈活动团组,出国人次1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率常州市友城代表团出访墨西哥智利团组,出国人次1人;赴德国开展“技术转移和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国际培训团组,出国人次1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开展招才引智团组,出国人次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市内公务出行、履行科技工作管理职能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3、公务招待费支出36.74万元。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170批次,分别为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外宾及兄弟省市县来常考察、交流、项目洽谈等,接待1600人次。
4、会议费,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按《常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常办发〔2014〕39号)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支出总额 70.73万元。
5、培训费,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按《常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常财行〔2014〕7号)规定开支的本系统内的培训支出及所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外组织的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等,支出总额59.87万元。
市科技局2014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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