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2017〕2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市气象局决定自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现将《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尽快组织做好自查与整改工作。
附件:1.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安排
3.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企业)
4.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部门)
5.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周报表
常州市气象局
2017年7月24日
全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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