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系统基层党组织
“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一项具体抓手,对于强化党员党性观念,促进党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深远意义。根据《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国烟党〔2016〕136号)、《中共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苏烟党〔2016〕5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局和省局(公司)的要求,将检查与指导、整改与立制、评价与考核紧密结合,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规范、保质保量落到实处,真正使基层党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议事决策更加科学,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保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推进“行业楷模”战略全面落地,实现常州烟草商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实际,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
(6)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7)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领导和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评选优秀党员。
(7)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的汇报。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
(7)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8)结合实际贯彻并检查落实支部近期的工作情况。
4、党课的主要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
(2)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等内容。
(3)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4)科学文化知识和烟草行业的实用知识、技术,联系本单位党员实际或中心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学习的有关知识。
(二)“三会一课”的组织和筹备
“三会一课”制度由党支部全面负责,按会议形式的不同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支委会负责召集。
1、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2)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小组长(或组织委员)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4)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5)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2、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支部委员也可向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委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3)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前一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4、党课。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课计划制定及实施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支部委员授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授课情况及相关资料报上级党组织。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
(三)“三会一课”的召开与注意事项
1、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可委托支部副书记、支委主持),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
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机关党委(党总支)可派人列席,如有发展党员的议题必须由机关党委(党总支)委员列席参加。
党员大会讨论需表决的重要事项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基层党组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
2、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主持。
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
4、党课。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或请假。
党课内容应根据工作实际,每次突出一至两个主题,可以综合采用集中讲授、现场体验、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以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一般应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记录。
(四)“三会一课”的会后事宜及资料的归档
党员大会结束后,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需上报上级党组织的重大事项,党支部要在会议结束后三日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情况。各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到会情况,表决及决议等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总上报一次。上级党组织要随时做好检查指导,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开展。
“三会一课”记录要有专题记录本,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资料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
三、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各级党组织对所辖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突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责任主体,基层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做好表率,履行好组织者、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责任,经常主动地督促和指导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市局(公司)机关党委要经常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或支部之间互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支部改进。对所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每年检查1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及时采取措施,限期限时整改。对没有开展活动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民主监督。
(二)突出领导带头,强化示范带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基层联系点制度,督促和指导联系点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三)突出思想建设,强化学习实效。“三会一课”学习教育要突出政治性、实践性和思想性、艺术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内涵和精髓要义。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作风建设等。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深入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四)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督查指导。要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各辖市(区)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综合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每年12月上旬之前报市局党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党组织设置台账、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积累;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所辖基层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保证“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要及时进行整理并提交机关党委进行审查,涉及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并予以批复。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市局党组将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并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辖市(区)局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突出创新创优,强化宣传引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的形式,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三创三争三服务”活动、推进“行业楷模”战略全面落地等有机结合起来,开阔党员的思想和眼界,增强党性党风党纪观念,倡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服务群众、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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