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同意,确定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等148个集体为常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潘益明等199名同志为常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19-85681923(兼传真),85682020,85681925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810
邮编:213022
附件:1. 常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常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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