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支小再贷款管理,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促进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南银发〔2016〕166号)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制订了《常州市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2017年3月20日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
附件:常州市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