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局(分公司)、市局(公司)各处(室、中心):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12.4”宪法日活动,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现就开展好“12.4”普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12.4”普法宣传系列活动的全面开展,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规范烟草执法经营行为,提高零售户知法、懂法、守法经营的意识,为推进“法治烟草”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烟草实践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28日到12月27日
四、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月系列活动由法规处牵头,采取分部门实施的形式,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展领导干部学法培训
时间:12月上旬
实施部门:法规处
内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有关精神,提高全体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时间:12月4日前后
实施部门:专卖处、各单位
内容:由专卖处负责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辖区人口较为集中社区、农村网点,通过提供烟草法律咨询、真假烟识别、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结合群众实际需要开展烟草相关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广场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3、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基础培训
时间:12月中旬
实施部门:法规处
内容:邀请专家就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进行学习培训。重点解读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变化、新增内容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开展经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时间:12月上旬
实施部门:法规处
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就《宪法》等法律对开展经营管理人员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规范经营的水平。
5、开展零售户法律及经营事项提示
时间:12月
实施部门:专卖处、营销中心、各单位
内容:对零售户经营风险进行提示和告知。专卖处负责对分类别对零售户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特别是对重点违法户进行涉烟违法风险告知提示经营法律风险;营销中心负责《违规经营零售客户货源分配管理工作规范》的宣传和解读,通过电话讲解、入户解释、网站通知等形式确保每一户都宣传到位,引导零售户守法规范经营。
6、编写行政处罚案例典型案例指导
时间:12月上旬
实施部门:法规处
内容:法规处负责收集各单位行政处罚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疑难情况,做好案例评析并汇编成册形成统一适用意见,并报省局法规处,指导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7、参加全省第四届“万人学法”知识竞赛
时间:11月29日
实施部门:法规处
选派优秀选手代表省局参加第四届江苏省级机关“万人学法”知识竞赛。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活动月工作,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市局(公司)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进行总体指导、协调和监控。市局法规处牵头负责本次宣传月活动,有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就有关单项活动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进度,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紧扣主题,增强实效。要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3、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辟报纸、杂志、网站的专栏、专版等形式发挥法制宣传的主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注意整理收集活动报道、图片以及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烟草舆论氛围。
4、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牵头部门和实施部门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保障“12.4”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常州市烟草专卖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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