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有效推动我市商贸流通业绿色发展,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商流通〔2019〕415号)(见附件)转发你们。
请各辖市(区)商务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指导企业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和整改,对整改落实到位、各方面条件成熟的零售企业,于7月29日前推荐上报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处。
附件: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9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苏商流通〔2019〕415号)//www.haisufink.com/upfiles/admininfo/20190717/20190717141133_44782.rar
常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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