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