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环保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市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清理各类行业准入证、上岗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清理整顿我市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和涉企培训情况,进一步巩固我市职业资格改革成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作如下要求:
1.我市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采取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方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83号)文件中的职责分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任务落实。各辖市区、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2.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负责直属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权限,认真梳理排查国家和省公布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在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情况,梳理排查尚在组织实施的各类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等,梳理排查涉企培训及收费事项,梳理排查各行业领域资质证书“挂靠”等情况。
3.各辖市区、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统计表》、《技能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统计表》和《涉企培训及收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3、4),逐项提出处理意见,并于11月7日前将本单位统计表和清理情况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不得漏报、瞒报。各单位所属及代管行业协会、学会有关情况由本部门(单位)统一归口上报。未如实上报的,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文件及统计表电子稿请至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网(http://pxjd.cz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915、81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汤烨,85682019
市人社局专技管理处:唐轼,85681918
电子邮箱:17292677@qq.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统计表
3.技能人员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资质证统计表
4.涉企培训及收费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物价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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