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40天。2019年春运期间,全市道路旅客发送量预计达212.12万人次,同比基本持平;城市公交客运量预计达2776.99万人次,同比下降6.17%;出租汽车客运量预计达1086.64万人次,同比增长6.6%。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沈小勇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有关单位、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和职责开展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运管处,由市运管处许晓枫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工作层层落实,一抓到底。
各单位、部门要在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经信委、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与春运的关系,确保改革期间春运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二、优化运输组织
今年春节较2018年提前11天,预计春节前客流相对集中,学生离校、民工返乡、探亲旅游等多种客流相互叠加,易形成客流高峰,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总体降水较多,温度偏高,雾霾天气频繁,可能出现阶段性、局地性灾害性天气,保安全、保畅通任务艰巨。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强化分析研判,科学调度运力,优化运输组织,让旅客出行更便捷、更安心、更舒心。
一是要全力落实运力保障。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抓好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协调,提前做好本辖区内旅客流时、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尽早制定运力安排方案,合理配置车船运力。
二是要加强动态调度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在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要加大农村道路客运、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等运力投入力度,方便乡村群众节日探亲访友和购物出行。
三是要促进联程运输发展。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铁路、公路、民航等城际交通方式与城市交通方式的衔接,合理安排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力,对客运站、机场、旅游景区和大型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加大公交、出租运力投入,切实做好临客列车、夜间到发航班等接驳运力保障。要努力提供城际定制快车、校园巴士、机场巴士、城市候机楼、运游结合等多元化、个性化出行产品,提升旅客出行品质。
三、强化安全监管
各单位、部门要把安全摆在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源头监管,做好重点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与春运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所有参运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要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充分利用全国重点联网联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借助一车四方监管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监管,依托包车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旅游包车特别是长途包车业务审查,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要落实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巡查制度,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售检票制度,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要大力开展客运车辆和客运站明查暗访工作,对长途客运车辆驾驶员和安全设施配备、客运站安全检查和安全告知制度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和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落实以及驾驶员安全规范运营和文明服务情况进行检查。要督促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企业切实加强运营管理和调度,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公路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养护、路政巡查,加大对公路桥梁、城市主要出入口衔接路段、急弯陡坡路段、集镇路段、视线不良路段以及恶劣天气、出行高峰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标志标线、护栏、警示桩等安保设施的检查,保持公路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好、有效;要做好冰雪天气道路清雪除冰工作,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春运期间,除公路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不得新开工公路养护和其他涉路施工,已经施工的也应尽量减小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发挥ETC系统联网优势,加大对重要通道、桥梁、主要瓶颈路段和拥堵收费站等关键节点运行监测与秩序维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错时错峰出行,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航道部门要加大巡航力度,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干线航道、桥梁畅通,确保船闸安全运营,标志标牌正位率、航标发光率100%,危桥、险段、浅滩警示牌及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海事部门要加强对“四类重点船舶”、涉水风景旅游区、在建水工作业和重点航段的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切实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四、提升应急保障
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客流骤增等因素多发,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重大事故、公共卫生等各类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设备,组织好应急处置队伍,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
二是强化应急处置。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气象台、汽渡、高速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春运办及交通信息中心要迅速响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并采取应对措施。遇到突发事件时,春运办及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做好解释、疏导和后勤服务工作,必要时,要与公安、安监、消防、武警等部门联系,强化现场管控。
三是做好行业维稳。各单位、部门要密切关注行业涉稳动态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加强道路、水路运输反恐防范和维稳工作。
五、提高服务品质
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一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做到内容醒目、指示清晰,准确引导旅客候乘和中转换乘。要深入开展“暖冬行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护等方面的服务。
二是提升便民服务。各单位、部门要继续通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为旅客平安优质出行提供便利。要在维护运作好全省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基础上,努力推动购票渠道更多元,拓展互联网售票、电话售票、手机客户端售票等便捷售票渠道,积极引导旅客通过“畅行江苏”“巴士管家”等软件购票,不断提高旅客购票便利性。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上门送车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旅客出行。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规范,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与铁路相衔接的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品和物资供应,让旅客候乘更舒心。
三要规范市场秩序。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与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配合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加强运价监管,严厉打击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做好96196交通服务热线受理工作,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举报。
六、广泛宣传报道
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要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动态,让社会各界了解春运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部门要依托服务监督电话,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对于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春运工作。要做好交通运输部“邀您共同话春运”调查评估活动宣传和推广工作,依托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收集了解群众对运输服务工作的感受体验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举措,持续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三是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收集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深入挖掘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及时报送信息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
一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春运办,以便向省厅统一报送。2019年2月3日12:00前向局春运办报送节前春运道路客运基本情况。2月6日、10日9:00前,分别报送当日客运量预测数以及春节黄金周前半程和春节假期期间道路客运基本情况。报送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安全生产和旅客服务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体现道路客运、联网售票、联程运输等新模式新业态在春运中的作用等。春运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应于3月2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春运办。联系人:史泽霖,电话:15861184916。
二是加强春运动态数据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部门应按要求将旅客运输信息报局春运办(数据报送要求另行通知)。交通信息中心每天将前一天的春运情况汇总后向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发布。
三是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春运期间,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交规划函〔2018〕1809号)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局安监处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局安监处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按照《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及时向厅路网办上报路况信息。
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值班电话:0519-85578636,传真:0519-85578645;
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电话:0519-85682133;交通信息中心电话:0519-81661799。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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