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关于安全责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为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如下。
一、戴明水同志: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负总责,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工会、团委、机关党委和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1.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
2.支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确保在落实安全生产理念、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上履职尽责。
3.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强安全监管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为安全监管干部成长创造条件;在干部考核、选拔及工作评比中,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局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
5.对交通运输系统组织人事、工会、团委、机关党委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活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沈小勇同志: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投融资工作。具体负责:
1.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部门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任务,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督促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定期召开局安委会,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支持和督促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职能,有效开展工作。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对重特大恶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制度。
三、杨纪平同志:对纪委监察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监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渎职、失职监察工作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综合考核工作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分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体系。
四、卢明康同志:对航道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协会学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航道、工程管理、质监部门和协会学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航道管理部门、质监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干线航道通行率和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3.监督检查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招投标资质安全把关工作。
4.组织协会学会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提高协会学会对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的贡献。
五、李建新同志:对科技信息化、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指导科技信息部门加强安全科技创新,提升科技信息成果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2.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案三制”(预案、法制、体制、机制),抓好应急演练。
3.监督检查局应急办、信息中心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4.组织做好行业重特大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宋晓云同志:对运输管理、城市公交、政策法规和行政服务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政策法规部门以及公交集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审批中涉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把关,加强运输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3.督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和公交集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审批中对涉及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以及对运输经营中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七、周旭栋同志:对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港口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协助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地方海事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地方海事部门和港口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督促检查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船舶防污染监督工作。
4.协助党委书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交通运输系统平安创建负领导责任。
八、曹建中同志:对民航、办公室、宣传教育和城市长效管理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机场集团和参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机场集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宣传教育部门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系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九、周洪同志:对公路(高速公路)、规划计划和农业农村工作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公路部门、规划计划部门以及参与高速公路建设和农业农村工作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公路(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资质安全把关工作,督促检查公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3.督促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
4.指导规划计划部门在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时,突出安全发展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安全生产与交通运输事业协调发展。
十、管华同志:对铁路、投融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地方铁路管理部门、财务审计部门、产业集团和参与铁路(站场)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督促地方铁路管理部门、产业集团和参与铁路(站场)建设工作的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3.督促检查铁路(站场)建设招投标资质安全把关、投融资风险把关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领导财务审计部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审计,督促检查相关企业足额提取并用好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和标准化建设力度。
十一、黄开军同志: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交通战备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局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
1.督促检查安全监督部门、交通战备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局安全监督处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开展全局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局安委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交通运输局安委会成员会议,分析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组织交通行业重特大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3.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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