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气象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气象灾害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普查业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气象局《2013年江苏省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实施工作方案》、《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江苏省2013年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和《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2013年)》等文件要求,市局制定了《2013年气象灾害和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普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气象灾害和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普查实施方案
常州市气象局
2013年6月24日
2013年气象灾害和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普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气象灾害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普查业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气象局《2013年江苏省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实施工作方案》、《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规范》、《江苏省2013年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方案》和《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2013年)》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常州市实际出发,以气象灾害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和地质灾害普查为重点,以气象监测为主要手段,以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为目的,根据省局要求,在全市59个乡镇街道开展12种气象风险普查,在8条中小河流开展洪水灾害气象风险普查,辖市局同时开展滑坡地质灾害普查,初步建立普查数据库和预警指标,为全面推进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化打好基础。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常州市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霖华
副组长:吴一鸣、臧晓钟
成 员:吴春法、董芹、刘文伟、束建、王国强、裴善善、管连和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核实施方案,负责内部工作协调和外部门前期协调,监督检查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业务分工
市局业务法规处: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与省局业务沟通和技术指导,督查时间进度,每月向省局汇总上报工作情况报告,负责资料最终审核并上报省局,负责普查工作总结;
市局办公室:负责交通、普查所需设备采购等后勤保障;
市局专业台:负责常州市区12种气象灾害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并报市局业务法规处;
市局气象台:负责中小河流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并报市局业务法规处;
市局防雷中心:抽调2人参加专业台12种气象灾害普查,参加调查人员具体工作由市局专业台安排;
市局观测站:抽调1人参加气象台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参加调查人员具体工作由市局气象台安排;
辖市局:负责组织辖市区域内的12种气象灾害普查、暴雨洪涝灾害普查、地质灾害普查。
三、主要工作内容
1、12种气象灾害风险普查
针对台风、暴雪、寒潮、连阴雨、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共12类气象灾害风险进行普查,以县(区)为单位,调查细化到市区共有42个乡镇街道,金坛7个镇(区)、溧阳11个镇(区)一级。
调查内容包括:每次灾害过程出现时间、强度、路径、出现区域、频率、影响的行业、损失情况和原因等。没有出现灾情(如死亡、经济损失等)的灾害性天气类别不统计。
2、中小河流暴雨洪涝灾害风险普查
根据省局要求对常州北塘河、采菱港;金坛通济南河、新建河;溧阳大溪河、戴埠茶亭河、周城朱淤河、竹箦河开展灾害风险普查,普查到流域乡镇一级。
调查内容包括:中小河流基本信息、水文资料、社会经济和人口数据、土地利用、历史洪涝灾情、已有预警指标和临界雨量、防灾措施、历史暴雨洪涝灾害发生情况、隐患点。针对每次洪涝灾害,调查暴雨洪涝发生时间、持续时间、淹没范围、淹没水深、灾害损失等,灾害发生前7天中小河流域内10分钟和1小时降水量、灾害发生前30天及当天日降水量。以中小河流域为单元,根据中小河流的特点、水利设施、防灾措施和历史灾害发生、损失情况,分别采用统计分析法、水文模型模拟方法确定致灾临界(面)雨量。
3、滑坡地质灾害普查
针对市国土部门确定的辖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金坛2个、溧阳6个),辖市局以滑坡灾害易发点为单元开展滑坡灾害调查,普查到村一级。
调查内容包括:历史滑坡灾害发生情况、隐患点及已有灾害预警指标和防治措施等情况。针对每次滑坡灾害,通过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的方式,调查滑坡灾害发生时间、主要影响因素、灾害损失等,并收集灾害发生前7天滑坡点附近10分钟和1小时降水量、灾害发生前30天及当天日降水量。以每个滑坡点为单元,收集已有部门研制和应用的1个或多个预警点、不同时效(如:0.5小时、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等)的基于降水量的预警指标信息,研制滑坡灾害临界雨量阈值。
四、调查方法
1、12种气象灾害调查方法:
参考市局整理的1984-2006年气象灾害普查表,查阅本台站建站以来的气象月报表、年报表、气象灾情年报表等各种气象灾害记录,并按不同的灾种进行整理。
以乡镇作为调查大单元,以行政村作为调查小单元进行实地调查,直到各自完成市区和辖市局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采用气象部门人员为主,地方各级政府配合,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
2、中小河流暴雨洪涝灾害调查方法:
在2.5米的卫星影像图或五万分之一的地形图上进行粗查,即选择那些离河比较近村庄、居住比较集中同时结合平常工作掌握的一些情况,对一下雨就报警或者报警求救过的、群众反映较多的地方作为普查的重点。对那些比较偏远居住比较分散,人烟稀少离河道较远的村或自然村作为一般调查对象。
根据选定重点区域带上图纸表格首先到乡镇政府调查填写有关社会经济数据,乡镇政府没有的数据到村后再进行补充填写,同时进一步了解该乡镇的山洪危险区,历史洪水位以下、10年一遇洪水位以下、有地质灾害征兆的坡面下游、滑坡、重要设施的位置、范围、人口、户数、责任人、河堤长度高度、历史洪水位。
3、地质灾害调查方法:
根据市国土部门确定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辖市局联合当地国土部门到各监测点开展调查。
4、灾害普查表填报:
根据省局统一印制的《江苏12种气象灾情采集信息表》、《中小河流洪水普查表》、《滑坡灾害风险普查表》录入要求,填写调查信息。
五、时间进度
6月17日-6月21日:全市各观测站点气象灾害统计。
6月24日-7月25日:开展乡镇级12种气象灾害普查、中小河流洪水及地质灾害普查》
7月26日-7月29日:普查资料整理、录入。
7月30日-7月31日:普查资料审核、汇总、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专业台、气象台要分别按照市局普查方案和省局普查技术方案,根据时间进度,进一步细化普查方案,任务分工落实到人,确保普查工作按时完成。
辖市局参照市局普查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进一步细化普查方案,落实各项普查工作责任人,完成辖市区12种气象灾害、中小河流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的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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