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贷款卡业务办理效率,加强贷款卡业务管理,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现对贷款卡业务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变化
1. 提交电子申请资料。为提高贷款卡业务办理效率和确保贷款卡信息的准确性,各单位在申请办理贷款卡发放核准和年审事项时,需要根据规定格式的电子模板录入本单位基本信息和财务报表,并刻录成CD光盘在办理业务时提交。
2.实行全年滚动年审。目前贷款卡有效期自动设定为一年,有效期满未参加年审的贷款卡,将被“暂停使用”。从2012年始,不再集中开展年审,各单位根据贷款卡副证上申领或上次年审日期推算有效期,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可到当地年审机构办理贷款卡年审。
3.年审增加初审环节。各单位在办理贷款卡年审业务时,要先经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或贷款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再到当地人民银行办理年审事项。
二、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下载文档。办理贷款卡发放核准及年审业务需提前下载贷款卡发放(年审)申请书、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及借款人基本信息模板,以上三个文件可在本页附件下载,也可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行或贷款行提供。
第二步:准备资料。根据要求准备好业务办理所需相关资料(详见三、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第三步:办理业务。申请办理贷款卡发放核准业务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直接到当地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申请办理贷款卡年审业务时,需将办理业务所需的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行或贷款行进行初审,由基本账户开户行或贷款行审核通过并盖章确认后,再提交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审核。
三、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一)办理贷款卡发放核准业务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贷款卡发放(年审)申请书》;
2.包含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电子文件的CD光盘。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为申请人申领前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和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两项条件同时满足的大中型企业还需提供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可提供上季度财务报表,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原则上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或其它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和各出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出资方为企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中的至少一份复印件;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出资人若超过十人,至少提供前十位出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8.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9.自然人及境外企业配号须填写《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担保人配号申请表》、需配号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境外企业担保客户须提供注册证件复印件)、业务发生金融机构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10.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需提交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办理贷款卡年审业务所需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贷款卡发放(年审)申请书》及本单位贷款卡磁卡和副证。
2.包含基本信息及财务报表电子文件的CD光盘。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为申请人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和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两项条件同时满足的大中型企业还需提供现金流量表)。
3.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除外)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和各出资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出资方为企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中的至少一份复印件;若出资方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出资人若超过十人,至少提供前十位出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9.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须提交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复印。
四、业务办理网点及咨询电话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市广化街18号),咨询电话86919113。
人民银行武进支行(武进区延政中路新大楼),咨询电话:86310959。
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金坛市西门大街23号),咨询电话:82828041。
人民银行溧阳市支行(溧阳市平陵中路12号),咨询电话:87223260。
本公告相关事项自2012年5月15日起开始实行。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贷款卡发放(年审)申请书
境外企业、个人配号申请表
借款人基本信息
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借款人基本信息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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