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气象局,市局各处室: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以及《江苏省气象局贯彻落实任务分解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保证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局《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实现全市气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更加有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规划》任务分解的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工作规划》任务分解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组长、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规划》任务分解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规划》任务分解落实的组织协调工作。
2、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工作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由牵头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工作。各协作单位要全力支持牵头单位开展工作,承担任务落实的相关工作,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氛围。
3、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工作规划》任务落实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的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实行齐抓共管。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人事教育处,协作单位:纪检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2、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促使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确保廉洁自律。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行业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党支部、办公室、人教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3、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领导干部每年要以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等方式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至少一次反腐倡廉教育。
4、坚持对新任科股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
5、深化“三项教育”制度。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在任职一年内进行系统的党纪政纪条规培训。
(3-5条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党支部、人教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6、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之中,反腐倡廉教育课时不少于教育培训总课时十分之一。定期给领导干部征订廉政学习资料。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以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以及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全过程。
(牵头单位:人事教育处,协作单位:纪检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7、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继续办好《常州气象简报》廉政园地专栏,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每年要宣传报道1-2例党风廉政先进典型。积极向省局《廉风阁》廉政电子刊物、中国气象报、中国气象局网站反腐倡廉专栏和地方纪委报刊杂志、网站荐稿。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8、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为契机,坚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和“职业道德教育月”活动,把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继承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事教育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9、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征文活动等。每年根据上级安排或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每次确定一个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思想教育。主题教育认真抓好确立主题、学习动员、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等重要环节,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党支部,协作单位:人事教育处、纪检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10、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将要印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家庭、社区和农村,积极开展“六进”活动示范单位建设。把廉政文化融入气象文化建设,坚持用气象人精神教育干部职工,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风尚。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事教育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力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具体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办公会议事规则》、《辖市局议事规则》等,规范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一切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纪检组、人事教育处,完成时间:2009—2012年)
2、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凡涉及到全局性、长远的重大问题,或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事先应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完善《常州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按照中央《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制定和完善常州市气象部门党务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纪检组、人事教育处,完成时间:2009—2012年)
3、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核等制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人教处,协作单位:业务法规处,完成时间:2010年)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按照中国气象局《气象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制定《常州市气象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完善人事人才管理相关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各类岗位人员工作规范。
(牵头单位:人教处,协作单位:办公室、业务法规处,完成时间2009年)
5、加强以《气象法》为核心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常州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牵头单位:业务法规处,协作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6、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国气象局和省局《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牵头单位:业务法规处,协作单位:计财处,完成时间:2009年)
7、规范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法》,修订完善《常州市气象局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气象科技服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气象科技服务。认真执行科研项目立项审批及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常州市气象局科研管理办法》,建立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评估和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后评价制度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计财处,协作单位:业务法规处、办公室、纪检组,完成时间:2009一2010年)
8、落实党内监督的有关措施。认真执行《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廉政评价办法,充分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纠风工作、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评价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并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与新任职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辖市局主要领导廉政谈话、任职谈话和签订“廉政责任状”制度。加强纪检组织建设,推进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建立完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党支部、人教处,完成时间:2009一2012年)
五、强化监督制约,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1、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局党组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局党组纪检组的监督,纪检组组长定期与班子成员约谈。坚持主要负责同志向当地纪委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地方纪委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牵头单位:纪检组,完成时间:2008一2012年)
2、加强对市局各处室和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市局各处室及科级干部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通过述职述廉和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处室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加强对辖市局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辖市局班子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局廉政监督员的监督。加强对辖市局权力运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以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奖惩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加强对辖市局“三人决策”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辖市局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落实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进行有效监督的作用。
(2-3条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教处,完成时间:2008一2012年)
4.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党支部,完成时间:2008一2012年)
5.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强化防灾救灾工作”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新要求,重点加强对中国气象局、省局党组和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促进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一2012年)
6、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前应征求纪检组和廉政监督员意见的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辖市局领导联系实际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干部人事法规。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津补贴规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的管理监督。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教处,完成时间:2009一2012年)
7、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加强对现代气象业务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对多普勒雷达和预警中心楼项目建设以及台站改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重点对招投标过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确保规范有序实施。
(牵头单位:纪检组,完成时间:2008一2012年)
8、加强对财务资金的监管。建立财务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抓住预算执行、审批、监督等关键环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每年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1次自查和检查。加强对人才资金、科研资金和科技服务财务收支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促进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计财处,协作单位:办公室、业务法规处,完成时间:2008一2012年)
9、加强对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纠正违反审批审核程序的行为,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流程的实时监控。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程序,健全以执法责任追究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业务法规处,完成时间:2008一2010年)
10、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监督检查,建立督查机制,保证工作科学、有序、统一进行。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一2010年)
11、重视和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作风评议”、“作风建设”等活动,不断拓宽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做好网上信箱的维护,主动听取建议,认真办理投诉,纠正办事不公、执法不严、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和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人教处,完成时间:2008一2010年)
12、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严格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审计的水平。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对重大气象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调查。认真执行气象部门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工作透明度。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切实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对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保障各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教处、计财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13、深化政务局务公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工作,认真建设好政府网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交流沟通渠道,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利用政府网站、电话咨询和媒体做好气象部门政策法规的宣传。建立完善局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提高公开质量,切实做好局务公开示范作用。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局务公开形式和载体。加强对政务局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权力运行过程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强化气象服务职能
1、全面推进效能和行业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创优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加强问责与问效,积极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气象从业行为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弘扬气象人精神;树立服务意识,提高以预报准确率为核心的各种气象信息服务产品质量,提高各项气象服务水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在部门内外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建立意见梳理、反馈和整改制度,不断提升气象工作服务社会的水平和社会认知度。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2、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服务人民、防灾减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严格遵守行业自律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提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的作风,以精简文件、会议和活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提高能力和素质为重点,推进行业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教处、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3、深化精神文明创建。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细化优质服务标准,明确职责,规范行为,推行便民利民措施。
(牵头单位:人教处,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4、切实解决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市、县局领导要带头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深入一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部门出台的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工资、福利等政策,确保每一项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到实处。在事业发展的同时,切实改善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学习、工作、生活、文化条件,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力戒“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牵头单位:办公室、人教处,协作单位:计财处,完成时间:2008-2012)
5、加强台站和基础工作。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要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报告。大力加强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和观测场、值班室规范化建设,帮助台站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和职工生活水平。大力加强台站“软实力”建设,把重点放在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的建设上,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业务法规处,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七、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加强人才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考察制度,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完善任前公示、竞争上岗等制度。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认真执行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轮岗的具体办法,促使干部能上能下。认真执行津补贴规范工作,规范收入分配。规范对辖市局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干部任免的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人教处,协作单位:纪检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积极推行财务核算代理制度,加强预算支出、政府采购管理,扩大国库支付,推进预算公开,实现财务监督、风险控制与财务核算有机结合。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控。落实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牵头单位:计财处,协作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3、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编制资产配置预算,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资产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4、深化气象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和规范审批项目、程序。按照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的要求,加强气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和网络建设,完善许可网上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气象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规范气象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牵头单位:业务法规处,协作单位:纪检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5、加强科技服务监管。加强科技服务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手段的创新,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有效激励与反馈、集约发展的新举措。加强对气象科技服务业务运行、人事和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适合气象科技服务发展的监督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业务法规处,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八、严肃查处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商业贿赂等案件。重视和解决基层反映出的问题,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案件。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人教处、计财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2、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于在重要天气过程、重点服务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气象服务工作中,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科技服务中,由于组织协调不力,造成重大事故、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办公室、人教处、业务法规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3、继续推行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巩固和深化治理商业贿赔自查自纠成果,检查整改措施落实和解决问题情况,总结规律、创新手段、健全制度,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检组,协作单位:各处室,完成时间:2008—2012年)
4、建立案件协查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办案程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违纪线索的的梳理,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整合力量,建立和完善案件督察、协查机制,提高办案能力。主动配合和支持地方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气象部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有效整合部门和地方两方面的力量,增强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牵头单位:纪检组,单位:人教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5、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查找易发案件的部位和环节,总结案件特点和规律,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依案释纪,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牵头单位:纪检组,单位:人教处,完成时间:2008—2012年)
九、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纪检组和辖市局班子要把学习《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列入班子、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抓紧抓好学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所属部门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讨论,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参与我局惩防体系建设。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党组和辖市局班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负起总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气象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格局。纪检组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提出建议协助制定方案,做出具体安排,抓好部署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强化责任,督促检查。纪检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的落实。结合年度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年度效能考评,强化对落实《实施方案》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把惩防体系建设列入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主抓职责,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负责的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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