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气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通知要求,为加强部门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工作,有效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部门,参照中国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有关规定,制定《常州市气象局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常州市气象局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规定(暂行)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和节能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为深入推进节约型部门建设,推动节约和节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场所白天应充分利用自然光, 不用或少用照明灯,早5时至晚17时(冬季早6时至晚18时)应尽量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
第三条 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区域夜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启照明灯,晚19时至次日早5时(冬季晚18时至次日早6时)工作时只开启50%的公共区域照明灯,无人办公时关闭办公室及相关场所照明。
第四条 根据季节及室外气温情况科学合理地使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凡不需要使用空调的季节,不得开启空调。
第五条 办公室、会议室空调温度设定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7℃,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8℃。无人办公时关闭空调,空调开启时注意及时关闭门窗。
第六条 在非工作时间应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减少能耗。
第七条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无人办公时及时关闭热水器。
第八条 卫生保洁用水应随用随开,不用则关。
第九条 举办会议注意节约。有外单位人员参加会议,根据会议级别,按需准备水果、瓶装水等。
第十条 控制公务车使用。外出办事用车原则上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用车情况,统一调度,鼓励并车使用。
第十一条 外地长途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以下要求方安排公务用车:省内及浙沪一带;处级领导或两人以上;需携带设备不方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二条 实行公务车“一车一卡”加油。除执行外省长途出车任务外,不得在其他地点现金加油。
第十三条 尽量使用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处理公务,确需外出用车的,尽量做到多项公务一次办理,降低公务用车次数。
第十四条 各处室办公电话主要用于工作业务联系,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在使用办公电话联系工作过程中,要本着长话短说的原则,减少通话时间;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拨打声讯之类的娱乐服务电话。
第十五条 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实行定点接待和按标准接待;公务活动应按要求使用公务卡,并尽量减少浪费现象。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会议、出差、报销等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及时间,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鼓励开短会、出短差。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并最大可能申请折扣和优惠。
第十八条 市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地组织对各处室各单位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将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人,共同做好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工作。
第十九条 辖市局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部门厉行节约和节能降耗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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