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件管理办证服务大厅的职能
烟草专卖局设立证件管理办证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负责烟草专卖局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和送达工作;负责管理行政许可受理及审批网络系统,并承担行政许可审批进度查询;负责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工作。
二、服务大厅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便民、高效原则。
三、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设置
服务大厅只设置1个窗口,统一负责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
四、申请人办证须知
(一)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申请人依法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授权范围,并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三)申请人应当按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事项公示》中的目录一次性提交全部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必须符合注明的文件的要求;使用A4纸张打印或者复印。
(四)申请材料是复印件的,原件持有人或者复印件提供人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可提供原件的,应当将原件带来,核对后退还。
(五)申请人应当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领取批准文件时,具体办事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与申请表盖章单位一致)对其的委托书。
(七)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根据本局规定适时调整)
五、服务大厅服务制度
证件管理服务大厅实行以下服务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等。
(一)首问责任制:申请人到服务大厅办事或咨询,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能够办理的,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属于证件管理其他岗位,或其他部门其他责任人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引导申请人办理。
(二)一次告知制: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将申请人申请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程序、期限、条件、依据等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期限等。
(四)服务承诺制:以“两个维护”为宗旨,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一视同仁、礼貌和蔼地对待每一位来服务中心办事、查询的申请人。认真履行告知、说明理由、公示、提供相关行政许可可靠信息等法定义务;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到有诺必践;认真履行服务大厅岗位责任制,保证工作时间均有工作人员在岗,重大紧急事项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特事特办,为群众提供便利。
(五)否定报备制: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做好记录,如实说明基本情况、否定理由和依据,经领导审批后,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六)政务公开制:服务大厅应当将本机关实施的所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六、联系与监督
(一)地 址:常州市吊桥路131号
邮 编:213001
(二)咨询电话:0519-8661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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