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 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常州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特制订我公司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树立领导人员勤廉、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推进常州烟草系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 目标任务
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使领导人员作风建设明显加强,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进一步提高;领导人员的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突出;法律法规、党纪条规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改善,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企业更加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 活动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开展的领导,成立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纯
副组长:任建刚、姚建新
组 员:童国平、苏建康、杨夏峰、杨逸文、李剑、徐韶、邓和生、张荣芳、丁建瑾、姚卫东、徐江、周传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四、 活动内容和措施
根据活动的具体要求和阶段部署,结合行业自身的工作特点,对我公司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 关于宣传动员。利用七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常州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常企廉[2008]1号),具体部署我公司开展活动的安排和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活动的主题,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活动措施,在系统内大力倡扬廉洁从业、诚信守法的良好风气,扎实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 关于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要围绕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着力构建完善惩防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纪委、国家局党组贯彻意见以及省局党组的具体措施,加强完善本系统惩防体系,努力建立形成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全系统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通过“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的方式加强贯彻落实和责任追究。
2、着力加强权力监督。重点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以及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上加强深入监督,完善监督措施,建立长效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的情况。健全全系统投资、薪酬、预算委员会的管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或“三个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等制度,认真执行礼品登记上交、个人收入申报、招待费向职工大会报告、系统内部人员往来工作时间午餐禁酒等规定,确保各项廉政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3、着力加强依法治企。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牢固树立“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严肃执行依法行政和规范经营的相关制度,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手段,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提高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水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认真做好客户投诉受理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广大客户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建设规范、诚信、守法的公平卷烟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无环保、涉税方面的违规处罚。
4、着力维护职工权益。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政策按时足额交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加快行业用工制度改革,变身份管理为统一岗位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在安全生产和劳动力使用等方面无违规处罚。
5、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对照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自查自纠,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切实解决职工集中关心的问题,写好一篇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心得体会。
6、着力防治商业贿赂。认真落实《常州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认真抓好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废旧物品处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查找在制度上是否健全、决策上是否程序、运作上是否规范、监督上是否到位,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堵塞漏洞,建立起管理的长效机制。
7、强化典型事例教育。坚持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每个处室每月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每个季度给一线员工开一次思想政治和法律法规教育会,每个季度给全体干部职工上一堂党风廉政及警示教育课,认真开展各部门“每季一星”的评选工作,树立身边的典型,学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积极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8、着力维护国资安全。加强费用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加强检查考核,定期开展财务分析,不断提高会计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审计监督,按照“凡提必审、凡离必审”的要求,认真搞好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开展审计。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关于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2月)。对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个不准”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系统领导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创新管理,进一步提升活动的开展水平,积极参评廉洁从业好干部和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五、 活动要求
1、 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谐发展的要求,也是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改革中的应尽之责。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执行好关于活动开展的实施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能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干部职工勤政、廉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创新发展,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全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2、 加强领导组织,增强开展活动的实效性。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的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分工配合,转变工作作风,围绕组织实施阶段的八个方面工作,着重排查问题,寻找不足,认真改正工作中不到位、缺位的地方,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落实各项举措,努力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抓出新成效,为本系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注重联动互进,增强开展活动的深入性。开展“做廉洁从业好干部,创诚信守法好企业”活动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施,但与本系统的各项工作是紧密联系的,也只有把这一活动贯穿于企业的具体管理工作之中才具有生命力,增强深入性,因此,开展这一活动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与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四好班子”建设以及行业内践行“两个至上”、领导干部“五查五看”活动等有机结合,加强良性互动,促进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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