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烟草专卖局
各卷烟零售户:
为了加强和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依法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保护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开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集中换发工作。目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延续工作已展开,现将有关换发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
二、换发对象:
2003版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换发程序:
1、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送达各卷烟零售户;
2、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一周内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3、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上门收回填写完整的《申请书》以及卷烟零售户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4、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将2008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送至各卷烟零售户处签收。
四、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卷烟零售户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卷烟零售户所持有的2003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原件和A4复印件(审查后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A4复印件(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审查后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两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许可费用:
本次换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