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依法行政示范点
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常州市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方案》已经市局领导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方案
附件
常州市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促进烟草专卖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努力建设法治烟草,根据《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苏专法〔2009〕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为载体,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烟草建设水平,努力推动全系统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要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的规定,结合实际,逐项制定依法行政和法治烟草建设的具体标准和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具体见《常州市烟草专卖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时间安排
(一)调研启动阶段(2009年7月—8月上旬)
对照省局要求和创建标准,调研全系统依法行政情况,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8月中旬—11月)
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进度要求,全面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薄弱环节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2月)
全面总结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完善工作标准,积极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迎接省局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明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创建工作,不断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法治烟草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市局成立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建新;副组长:苏建康、张荣芳;成员:陈建强、王亚庆、宋曦、周传德、徐晟、邵卫兵、庄晓鸣、聂智雄、薛良、伍中立、顾峰、吕平、刘颖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市局法规处牵头负责创建工作,专卖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二)打牢基础,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示范点建设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经验交流、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处室、稽查大队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注意日常工作资料的积累、收集和归档,并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和研究论证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示范工作,确保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创新。创建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统揽法制工作,通过创建活动,重点解决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学习借鉴行业内外的优秀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示范点建设涉及依法行政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和配合,强化监督和检查,协同抓好示范点建设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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