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烟草专卖局
各辖市(区)局、市局专卖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卷烟市场监管水平,巩固打假成果,将打击销售假烟网络行动向纵深推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我市卷烟市场的稳定有序,根据《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深入开展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监管上水平、创一流”为目标,坚持“查防结合、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重”的方针,通过开展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继续深挖销售假烟网络,提高市场净化水平,促进全市卷烟市场秩序规范。
二、行动时间及代号
行动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0月15日
行动代号:“闪电8号”行动
三、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以“假烟防反弹,深入破网络,真烟防回流,保持净化率”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目标、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在侦的假烟网络案件,推动市场监管上水平、创一流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对以下重点场所和环节开展检查。
(一)涉嫌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分销、零售等制售假烟团伙和网络的主要犯罪成员和骨干,暗中从事假冒等违法卷烟经营活动的违法大户;
(二)涉嫌储存、中转假冒等违法卷烟的仓库、废旧厂房及小化工等相关场所;
(三)各地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服务区、休息站等场所;
(四)公开摆卖或暗中经营假冒烟、走私烟等违法卷烟的零售商店,无证经营以及以外省籍人员为主的违法经营突出的经营户、回收名烟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对集中商业街区交通卡口、铁路货运站、汽运中转站、机场、港口、码头、物流配送场所等运输枢纽加强检查和防控,切断违法卷烟进出的通道;
(六)对由拆迁、转借、外省籍人借用本地人许可证开店等原因造成的证址不符和法人代表不一致等问题排查清理;
(七)对在侦网络案件要积极协调,加快办案进程,力争十月底之前办结一批大要案件,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局下达的打假破网硬任务。要继续加大追逃、追刑力度,使涉烟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治。
三、行动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通过日常检查所掌握的情报线索,进一步排查摸底,锁定辖区内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犯罪活动及其头目和骨干等人员、车辆、仓储的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打击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组织开展大规模清查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中秋、国庆期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互相配合,掀起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各单位要集中力量组织协调,加快对已破和在侦网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追刑工作,力争有所突破,并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专卖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力量封杀一批“名烟回收”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有力有效,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了严厉打击,违法卷烟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市卷烟市场形势仍不容乐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市场集中整治活动,要充分认识卷烟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加强对卷烟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要认清当前卷烟打假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公检法、工商、质监、运管等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进一步完善与相关执法部门打击涉烟犯罪的协作机制,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全市卷烟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和片区打假协作机制的作用,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有效打击涉烟违法活动。
(三)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要结合节日市场的特点,继续加大对卷烟零售市场监管的力度,做到严格责任、严格检查、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加快在侦网络案件的办案进程,争取在此次行动中有所突破。要深入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在端窝点、抓主犯基础上切实将对主犯的惩处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在广大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扩大舆论影响,形成打击涉烟犯罪的良好氛围。
行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附“闪电8号”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市局专卖处。
附件:“闪电8号”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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