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开展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市局专卖处:
为贯彻落实各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和卷烟打假工作总结表彰会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卷烟市场秩序,提高市场净化率,根据《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苏专管〔2011〕140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净化卷烟市场的集中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和卷烟打假工作总结表彰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局提出的卷烟打假工作总体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的总体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与打击,推动卷烟打假破网和市场净化工作上水平。
二、行动时间及代号
行动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10月10日
行动代号:“闪电10号”行动
三、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以提升全市卷烟市场净化水平为目标,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清理力度,严厉打击公开摆卖和暗中兜售“假私非”卷烟行为,进一步完善打假协作机制,查办大要案件,摧毁涉烟犯罪网络,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全市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8%以上。
(一)整治的重点对象
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从事卷烟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无烟草专卖准运证擅自运输卷烟的单位和个人;无证批发和乱渠道购进卷烟的经营者;“名优烟”回收店;形成团伙的外省籍违规经营户;从事卷烟违法经营活动的大户、团伙。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
机场、车站、港口、旅游景点等窗口地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要道;商业繁华地段、集贸市场、物流配送场所等重点区域;储存、中转违法卷烟的仓库、厂房等相关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卷烟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有力支持。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商竞争字[2011]122号)文件精神,抓住契机,积极协调,加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各方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订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
各单位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地区的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六个明显减少”的目标。取缔无证经营和公开摆卖“假私非”行为是“闪电10号”行动的重中之重,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工商部门沟通联系,取得支持和理解,创新监管方法,力争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要加强办案力量,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网络案件,挖掘、梳理出一批新的网络案件线索。抓好网络案件的跟踪、督办和追刑工作,及时向省局申报网络案件。
(三)加强督促检查
对“闪电10号”行动中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严格责任,严格检查,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单位要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期间卷烟市场的检查力度,采取错时、交叉、抽查等方式,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市局在“闪电10号”行动期间,将组织联合检查组,赴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大力营造氛围
“闪电10号”行动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扩大舆论影响。充分发挥“12313”举报电话的作用。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分析和总结本地区在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工作特点、市场特点、涉烟犯罪新动向和打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并于2011年10月12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和“闪电10号”行动数据统计表上报市局专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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