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处室:
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统计定报布置工作即将展开,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贯彻依法统计,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领统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各专业年定报会议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尽快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纠正各类问题,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科学、规范、有效地组织指导好统计年定报工作,并以年定报工作布置为契机,大力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扎实基础,在年定报贯彻过程中尤其要加强新《统计法》宣传。
一是要坚持开展“半小时学法活动”。统计年定报布置活动是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较为有效的载体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做到报表布置与专业辅导为一体、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相配合。每次业务培训期间,均要以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进行半小时以上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以强化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明确统计违法违纪后果,震慑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要进行广泛的统计责任告知。对纳入统计的单位,实行统计责任告知制。尤其是年定报新增的统计调查对象,各地各部门应依法履行向其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程序,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统计法律责任。在年定报布置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统计报表涉及面广,发放量大的特点,大量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统计工作规范的书面资料,告知统计责任,提倡在报表醒目位置印刷统计法律法规条款,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特别是今年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后,对“三上”单位,特别是重点能耗企业及服务业等单位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各项新标准新要求要切实告知到位,不得遗漏。
三是要依法严格规范年定报工作布置行为。各地各部门要把年定报布置工作作为统计部门规范行政行为的一次集中展示,做到事前有计划,事后有评价,组织有方案,培训有效果。会议的组织形式和内容要求要以机关正式文件进行通知,以体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要专门设置会议签到册,由参会人员相应填写,做好各项行政记录并归档,以体现统计工作的规范性;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标准专门抓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体现统计工作的科学性。
四是要利用多种形式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统计年定报贯彻时期正值收集年度统计资料的重要时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发纪念日”,积极参与各地组织的人普抽查法制宣传活动,集中一段时间突出宣传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统计 法制宣传 通知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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