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发改局,各加油站(点):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更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
(一)年检对象:凡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2009年度年检合格的加油站(点)。
(二)年检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3月底。
(三)年检内容及有关材料
1、年检期间,各地成品油管理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
属地所有加油站、加油点经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无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行为。对违反规定和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企业按年检要求进行自查,如实填写年度检查登记表并报送相关材料。
3、年检材料的报送。各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下列年检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原件);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3)成品油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复印件);
(7)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8)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商务厅(或原省经贸委)对加油站(点)的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
(9)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原件);
(10)加油站正面、两个侧面、油罐区照片各一张(共4张照片)。照片用A4纸打印,应注明加油站的名称、地址、照片拍摄的位置,同时报数码照片电子档;
(1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提供10张以上2010度分批次进货发票。
(12)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年检要求
1、各地成品油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逐一对本区域内加油站(点)的关停拆歇业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严格初核,并认真做好汇总。凡因审核不严格、监管不力,甚至知情不报、放任违规的,将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予以通报处理。
2、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加油站(点)暂不予通过年检:
(1)未经省、市成品油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2)在工商、计量、质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
(3)已拆除、长期不营业未报告及上年度未通过年检的;
(4)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3、全市加油站(点)的年检材料要在3月10日之前报送至常州市商务局。金坛、溧阳市及武进区范围内的加油站(点),有关年检材料分别送至当地成品油市场管理部门。
常州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地址:市政府1号楼B座2316室,联系电话85681259,电子信箱:cz85681258@sina.com。
金坛市发改局,联系电话:82830011;溧阳市发改局,联系电话:87269099;武进区发改局,联系电话:86312355。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更换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更换对象
全部《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2010年度年检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不合格企业不予上报换发新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时间安排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更换工作自2011年4月1日开始,至6月份左右完成。
3、需提交的材料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需填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
附件:1、《201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更换申请表》
附表可从市商务局网站商贸服务管理处子站下载
网址:http://www.czhboftec.gov.cn/index.html。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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