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商务部2011年第61号公告、第62号公告分别公布了2012年食糖及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省申请2012年度食糖、羊毛、毛条等农产品进口配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糖关税配额(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申请时间
1、2011年10月15日-30日,各省辖市商务局受理所在地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
2、2011年11月10日前,各省辖市商务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审核汇总企业申请报我厅,抄报省发改委。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请企业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从江苏商务厅网站--办事指南--农产品关税配额证栏目下载)。申请企业须用word形式填写并打印(手工填写不予受理),企业申请材料报省辖市商务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直接报我厅(外贸处)。
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3)按规定通过工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海关背书签章的2011年食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5)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201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有实绩申请者需提供以上(1)至(4)项材料;无实绩申请者需提供第(1)、(2)、(3)、(5)项材料。如无实绩申请者为2010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2、各省辖市商务局、各集团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公告规定的申请条件,审核、汇总本地区、本集团符合条件企业的申请,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见附件,请分贸易方式汇总本地区、本集团需求总量),加盖公章后,与正式申请报告及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我厅(外贸处),同时抄报省发改委。
3、11月20日前,我厅审核各市及集团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抄报国家发改委。
4、2012年1月1日前,商务部通过授权机构向最终用户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2号 关于《201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http://www.jsdoftec.gov.cn/NewsDetail.asp?NewsID=37874
二、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一)分配方式
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二)申请时间
商务部自2012年1月1日起受理。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填写《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提供商务部公告中要求的有关材料报我厅(外贸处)。
2、省厅通过网络向商务部提交申请。
3、商务部审核后由授权发证机构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常州市商务局外贸处联系电话:85682280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汇总表下载
http://www.jsdoftec.gov.cn/NewsDetail.asp?NewsID=37872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1号 关于《2012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http://www.jsdoftec.gov.cn/NewsDetail.asp?NewsID=3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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