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07〕99号
关于贯彻《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精神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统计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江苏省服务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江苏省建设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和省统计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涉及建设领域的6个行业门类进行全社会综合统计,这是我省建设统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省建设厅又下发了《关于做好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建计〔2006〕519号),进一步提高对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工作的认识,明确经济运行统计范围、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明确分工,完善经济运行统计的检查考核机制,并对确保经济运行统计顺利开展提出了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切实做好该项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范围和对象为全市行政区范围内建设领域所有服务业的法人单位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各类协会、学会等社团机构),报表分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指标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三种类型,其中财务指标情况表按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不同分企业和事业两类,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按行业各有不同。
我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已实施多年,2006年已开始网上直报。
基层单位需同时做好这两套报表,考虑到服务业统计报表与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制度中财务情况表基本类似,今后我局将考虑如何将它们合并,以减轻基层负担。
二、上报方法
省建设厅已编制完成《江苏省建设系统经济运行统计统计报表系统》软件,在中国城市网(http://www.21chinacity.com)上可以下载,安装后系统初始密码为1234,序列号由我局计财处下发。基层单位安装注册软件后,先选择年月,再按编辑菜单中新增数据,选择单位基本情况表、执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表和相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录入数据,再退出编辑系统,按数据菜单中数据上报,通过平衡关系检查后将上报数据拷贝到硬盘,再报送至上级汇总部门。汇总部门通过接受后再逐级上报至省建设厅。
我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实行网上直报,在我局完善基层单位信息库以后,基层单位可登陆常州统计信息网(http://www.cztjj.gov.cn),点击“进入报表直报”,在网页上点击“网上报表直报系统”,再点击“单位网上直报”,选择相应年份和月份,选择专业 “FWY服务业”,“用户编码”即单位的法人码,只要录9位数字,8、9两位间的“-”不要录入,“用户口令”初始码为1234567,进入填报后按保存计算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上报。
三、部门分工
根据省政府及省建设厅文件精神,我局各有关专业处室按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所辖行业的统计工作。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分工如下:
公用处负责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包括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等)、城市公共交通业(包括出租车客运等)统计,对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情况表中公用部分,联系电话:5682078;
城建处负责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业统计,对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情况表中市政部分,联系电话:5682076;
拆迁办负责房地产业中房屋拆迁管理统计,对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情况表,联系电话:6623727;
建管办负责工程管理服务业(包括监理、造价、招投标、质监等)统计,对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为工程管理情况表及建筑节能情况表中质监部分,联系电话:5682051;
科研处负责建筑节能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对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为建筑节能情况表,联系电话:5682085;
村镇处负责村镇管理行业统计,对应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表为村镇规划建设情况表,联系电话:5682086;
计财处负责我局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制度的统一归口管理,联系电话:5682032。
各辖市区建设局负责各自地域范围内相关单位的经济运行统计工作,并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公用处:市级公用单位由我局直接布置、收集、汇总,其他由所在各辖市区建设局布置、收集、汇总后报我局。
城建处:市级市政单位由我局直接布置、收集、汇总,其他由所在各辖市区建设局布置、收集、汇总后报我局。
拆迁办:市级拆迁管理单位由市拆迁办直接布置、收集、汇总,其他由所在各辖市区拆迁办布置、收集、汇总后报市拆迁办。
建管办:监理单位由我局直接布置、收集、汇总。造价、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及检测行业分别由市造价处、市招标办、市质监站扎口管理,汇总后报我局,具体操作同拆迁行业。
科研处:各审图中心及勘察设计单位由我局直接布置、收集、汇总。
村镇处:由各辖市区建设局布置、收集、汇总后报我局。
各辖市区建设局请将你局各专业部门、单位统计人员名单及软件序列号个数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我局各相关处室,尽快建立统计网络,早日开展工作。
五、上报要求
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除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情况表中公共交通情况及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情况表为月报外,其他报表均为季报,各单位在季(月)后8日前报我局各专业处室,我局各专业处室在季(月)后10日前报省厅各专业处室。报表内容除村镇行业无财务指标情况、勘察设计行业无分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外,其他行业都必须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指标情况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三类报表(软件中单位基本情况表一次输入后,软件会自动生成,有变化再修改)。
各综合部门及单位要督促基层单位于季后13日前完成我市服务业统计报表的网上直报,对“审核未通过”的必须修改重报,对“审核警告通过”的必须认真核对,确保数据无误。
各单位可以到江苏省建设厅网站(http://www.jscin.gov.cn)计划统计栏目中浏览、下载省建设厅的各类文件、通知,也可以到常州统计信息网站网上直报栏目中查阅使用说明。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建设 统计 报表 通知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