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2010〕4号 关于申报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 施工工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开发与应用,带动企业科技发展,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管理,打造精品工程,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工程建设施工技术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市建筑业企业承建工程产生的工法或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市承建工程产生的工法; 2.所报工法已为企业级工法; 3.工法整体技术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或以申报单位为主会同其它单位研制开发的; 4.工法关键技术在市内领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若无相应的国家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应经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5.工法经多项工程应用,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显著。 二、编写格式 1.凡申报市级工法的文本,必须按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建协[2007]5号)第四条国家级工法文本要求编写,以便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工法; 2.工法的编写应符合《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常建[2006]159号)文第七条的要求,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 三、报送材料 1.《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一式两份; 2.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3.按(常建[2006]159号)文第七条要求编写装订成册的文稿一式十份,和文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一份; 4.工法介绍演示DVD光盘一张(直观反映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及应用的像片或录像); 5.工程应用证明(不少于3项),如应用实例少于3项应对工法的可靠性等加以论证; 6.经济、社会、环保等效益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 7.关键技术的鉴定证书、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8.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关键技术填补国家空白时提供); 9.反映工法实际应用操作要点的照片(10张以上)。 四、申报程序 各辖市(区)企业的工法由该市(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申报、汇总和报送,市区(含戚区)企业的工法直接报送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五、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10年3 月31日 六、其他 《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关于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详见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网站(www.czjgc.com)施工工法栏目。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文 联系电话:86609190 地 址:常州市北直街2号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建筑业 施工工法 申报 通知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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