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总结我市2009年火炬计划工作的情况,如期完成火炬统计任务,就下一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计算机统计软件
火炬计划年报统计继续采用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开发的、在WINDOWS环境下使用的统计软件。
二、上报的统计报表
1、月报表
(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统计月预测报表:由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负责填报,所有数据全部采取网上在线填报,于每月26日前报送当月预测数据,遇法定节假日提前报送,网上开放时间每月26日-29日,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且将报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传真至省科技统计中心。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统计月报表:由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负责填报,所有数据全部采取网上在线填报,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数据,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且将报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传真至省科技统计中心。
2、季报表
(1)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各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各类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季报表: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所在地孵化器填报,所有数据全部采取网上在线填报,于每年3、6、9、12月10日前报送季度数据,网上开放时间每季最后一月1日-15日(注:2010年年报于2010年12月20日之前上报)。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家孵化器填一张表)。
(2)科技企业加速器季报表: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所在地加速器填报,所有数据全部采取网上在线填报,于每年3、6、9、12月10日前报送季度数据,网上开放时间每季最后一月1日-15日(注:2010年年报于2010年12月20日之前上报)。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家加速器填一张表)。
3、半年报表
科技产业园半年报表: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所在地产业园填报,所有数据全部采取网上在线填报,于每年6、12月15日前报送上季数据,网上开放时间每半年最后一月1日-15日(注:2010年年报于2010年12月20日之前上报)。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家产业园填一张表)。
4、快报表
(1)火炬计划统计快报表(科技部门):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填报,于2011年1月7日前将报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统计快报表:由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负责填报,于2011年1月7日前将报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省科技统计中心。
(3)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各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各类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基本情况快报表: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组织所在地孵化器填报,除国家高新区外,其余各辖市区科技局于2011年1月7日前将报表(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国家高新区直接上报至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每家孵化器填一张表),同时抄送市科技统计中心。
5、年报表
(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为当年仍在实施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及验收不满两年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此表由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报,经各辖市区科技局审查并录入计算机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审查。火炬计划项目按下发的清单进行统计。
(2)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
国家高新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统计,按规定时间一式一份报市科技统计中心审查。经省厅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国家高新区负责统计并报科技部,上报科技部的数据盘同时抄送市科技统计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全部为按新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省厅下发的清单为准进行统计)。非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填报创新型企业统计报表,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国家高新区与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一并报送市科技统计中心(企业以下发清单为准)。
(3)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报表
统计对象为经教育部、科技部联合批准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报表由所在地辖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内企业要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企业获得国家资助的还要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一览表,若当年有新毕业的企业,则要求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毕业企业情况表。以上报表由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汇总并录入计算机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
(4)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报表
统计对象为国家级、省级及各市、县批准的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各类专业孵化器以及省级及以下大学科技园。国家高新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报表由国家高新区负责统计并上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数据盘同时抄送市科技统计中心;其余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报表由所在地辖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填报,孵化器内企业必须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表,若当年有新毕业的企业,则要求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情况表。以上报表由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汇总并录入计算机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注:凡是上报留学人员创业园报表的单位,如果和创业中心是一个机构,要分开填报数据。各地方科技部门有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尽量报上来)。
(5)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统计对象为在火炬中心审定的基地范围内从事本行业的全部相关企业,基地骨干企业必须全部进行统计。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统计表由基地所在地辖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填报,经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时间一式一份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
(6)高新区统计报表
该统计报表包括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表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发展情况调查表。请各辖市区组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填写,审核汇总后上报市科技统计中心。
同时,国家高新区还需填报国家高新区创业投资机构综合情况表,经审核、汇总后,直接上报省科技统计中心,同时抄送市科技统计中心。
三、年报集中汇总要求
1、国家级高新区年报通过审核后,应将上报数据盘(含区内全部企业)抄送市科技统计中心一份。
2、所有报表均要加盖单位公章。
3、年报清单
(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2)国家级项目未统计原因(地方科技局(委)盖章)
(3)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一式一份)
(4)区外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统计原因(地方科技局(委)盖章)
(5)创新型企业统计报表(一式一份)
(6)国家大学科技园报表、在孵企业表(一式一份)
(7)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在孵企业表(含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及各类专业孵化器、省级及以下大学科技园)(一式一份)
(8)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报表(一式一份)
(9)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报表(包括高新区综合发展情况表、高新区建设与资金情况表、高新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表、高新区创业投资机构情况表)(一式一份)
(10)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11)江苏省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发展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12)国家高新区创业投资机构综合情况表(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1家)
(13)统计数据盘
年报上报截止时间:2011年2月16日。
年报的统计报表、统计软件、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学科分类代码、社会经济目标分类与代码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统计中心
电话:0519-85681557 传真:0519-85681556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一号楼B座1524
附件:
1、2010年火炬统计报表(空白)
2、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3、学科分类代码
4、社会经济目标分类与代码
二O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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