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贸(经发)局:
现将省经贸委、省企联、省企协《关于组织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苏经贸企业[2008]35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2008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和“200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请各经贸(经发)局按申报要求,收齐各相关企业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无误后,于2008年5月17日前报市企业联合会(联系人:杨迪,电话88106864,地址:常州市博爱路129号3201室,邮编:213003)。由市企业联合会统一报市经贸委盖章确认后,上报省企业联合会。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九日
苏经贸企业[2008]353号
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08中国企业
500强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商贸(贸易)局、企业联合会(企业
家协会):
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连续六年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和连续三年发布“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基分析报告”,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中国企联上报的专题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希望中国企业联合会继续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为真实反映江苏企业在“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的排序位置,充分体现江苏企业的实力,经研究,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商贸(贸易)局会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组织企业申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按填表说明填妥表格,报本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商贸(贸易)局盖章确认,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报送江苏省企业联合会汇总,由省经贸委与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对企业排序后统一上报中国企联。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2008中国企业500强的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07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6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65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并属于我国银监会、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参加。
(二)、申报2008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07年完成销售收入达到27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7亿元)的所有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200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要求: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07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6亿元)的所有服务业企业。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将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上述三项企业500强申报排序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
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如遇到问题,请与省经贸委企业处或江苏省企业联合会研究部联系。
联系人:徐仲良 冯其虎
联系电话:025-86636096 83731004
传真:025-83704115 83731189;
电子邮件: qgzz02_12@vip.163.tom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综合楼南6楼;
邮编:210013
附件一:填表说明
附件--:2008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
附件三:2008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申报表
附件四:200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申报表
附件一:
填 表 说 明
一、企业性质栏:请从“国有及其控股”、“集体及其控股”、“私人及其控股”、“港澳台和外资及其控股”四种性质中选一项打√。
所谓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两种情况。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二、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是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
三、指标栏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研发费用、纳税总额、从业人数、万元产值能耗等。集团公司的指标均按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填报。
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商业银行的营业额为利息总额和非利息营业额之和。保险公司是保险费和年金收入扣除储蓄的资本收益或损失。
净利润:上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
资产:年末的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纳税总额:年度纳税总额,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研究开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从业人数:年度的企业平均人数(含所有被合并报表企业的人数)。
万元产值能耗:产值按现价计算。
四、企业信息栏请按照要求填写。
五、为了便于200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在海外和英文网站发布,企业各称需用中英文填写,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名称及数据的准确性,并请签字、盖章。
六、表格最后一栏(申报指标数据属实):由主管部门盖章,或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07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本表填好后请先传真(025-83704115,83731189),然后将原件寄给省企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