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经贸委做好2009年(第12批)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贸局(经发局):
现将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做好2009年(第12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经贸科技〔2009〕172号文)发给你们,请对照条件,认真组织辖市(区)内的企业填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09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满足《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同时还必须达到以下新的指标要求:
1)年利税总额(税前利税)1000万元以上;
2)年缴纳税费1000万元以上;
3)总资产1亿元以上(高新技术5000万元以上);
4)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
5)资产负债率60%以上。
二、申报省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请于4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我委。
三、已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今年将进行两年一次的评价工作,请于4月30日前将评价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报送我委,并登陆江苏经贸科技信息网,填写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跟踪表,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市经贸委科技处戚惠良、余亮明;电话:85681268;传真:85681267;邮箱:czjmwylm@163.com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苏经贸科技〔2009〕172号
关于做好2009年(第12批)省认定企业技术
中心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09年(第12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通知如下:
一、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重点领域:根据《江苏省“十一五”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纲要》中“十一五”期间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结合当前我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请各地按行业的重点领域(附表1),组织企业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请各地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计划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第12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3、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的示范带头作用,今年各地申报的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指标要求:
1)年利润总额(税前利润)1000万元以上;
2)年缴纳税费1000万元以上;
3)总资产1亿元以上(高新技术5000万元以上);
4)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
5)资产负债率60%以下;
5、请认真组织企业编写申请材料,审核后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报送我委。并请登陆江苏经贸科技信息网(http://www.jsetc.gov.cn:8091/kj/),填写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
二、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今年将进行省认定企业两年一次的评价。请根据办法要求于5月15日前将各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式三份)、名单汇总表(见附表3)报我处,并请登陆江苏经贸科技信息网,填写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跟踪表,进行网上填报。
为保证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有序进行,请在各市组织企业申报和评价的同时,做好有关情况汇总(电子版Excel格式)并随文上报。
申报材料附件和评价材料附件请在省经贸委网(www.jsetc.gov.cn)企业技术创新栏目中下载。
本年度评价中,对已被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若达不到今年新增指标要求,评价总分在60至65分数分之间将给予警告,今后两年再评价仍达不到全部最低门槛的将撤销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省经贸委科技处 周晓萍,电话:025-83391968,传真:025-83392940,邮箱:zhouxp@jsetc.gov.cn。
附件1:重点领域
附件2:第十二批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08年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名单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重点领域
序号 | 行业 | 重点子行业 |
1 | 机械 | 1、工程机械;2、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3、新型电力装备;4、轨道交通装备;5、数控机床;6、新能源装备。 |
2 | 电子 | 1、集成电路;2、软件;3、平板显示;4、计算机及网络设备;5、现代通信产品产业;6、数字化视听产品产业;7、太阳能发电、光伏和半导体照明;8、新型元器件。 |
3 | 化工 | 1、生物化工和新能源化工;2、炼油和乙烯工业;3、农用化学品工业;4、橡胶工业;5、煤化工;6、化工新材料和新领域精细化工。 |
4 | 医药 | 1、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2、生物医药;3、中药现代化。 |
5 | 纺织 | 1、化纤;2、棉纺;3、毛纺;4、印染后整理;5、服装;6、家用纺织品;7、产业用纺织品;8、纺机。 |
6 | 轻工 | 1、高档文化用纸;2、功能食品和绿色食品;3、智能家电;4、塑料制品;5、五金制品。 |
7 | 建材 | 1、水泥;2、玻璃;3、高性能、多功能玻纤玻钢;4、建筑卫生陶瓷;5、新型建材;6、高性能混凝土及水泥制品。 |
8 | 冶金 | 1、中厚板钢材;2、金属制品;3、薄板、优特钢管、优质硬线;4、特色有色金属制品和稀土深加工产业;5、轴承钢、弹簧钢和齿轮钢等特钢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