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9月份江苏省经信委等7部门联合开展了“质量月”主题活动,为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根据苏经信科技〔2010〕722号文的要求,省经信委组织开展“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省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省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活动,表彰一批在质量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业企业,企业家和质量工作者。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根据文件的评定范围、评定条件(附件二),组织辖市、区的工业企业、企业家和质量工作者进行填报工作。 二、申报的企业必须填报“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申请表、“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向所在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 三、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对企业上报材料核实后,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上报名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三),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29日前上报我委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的申请表一并报送我委。 评定办法全文、申请表电子版可在常州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科技创新”栏目下载。 联系人:王宏才、戚惠良 电话;85681268 邮箱:czjmwylm@163.com 附件:一、苏经信科技〔2010〕722号文 二、苏经信科技〔2010〕721号文 三、各辖市、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活动的通知 苏经信科技〔2010〕722号文 各省辖市经信委: 根据9月份省经信委等7部门联合开展的“质量月”主题活动,为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质量月”期间开展“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省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省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活动,表彰一批在质量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业企业、企业家和质量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本次主要在全省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中评定。在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质量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企业可被评为“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在我省工业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被评为“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在全省工业企业质量有关部门工作且业绩突出的人员可被评为“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 二、评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评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办法》(全文另发)。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填写“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申请表、“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1至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后向所在市经信委提出申请。 (二)各市经信委对企业上报材料核实后,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上报名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8月30日前行文上报我委科技与质量处,同时将电子版的申请表一并报送我委。 四、相关事项 申请表电子版可在江苏经贸科技信息网(http://www.jseic.gov.cn:8091/kj/)的“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5-83392940(兼传真)邮箱:kjclk@yahoo.cn 附件: 1、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申请表 2、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申请表 3、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申请表(附件可在首页“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行 业 | | 联 系 人 | | 电话/传真 | | 邮 编 | | 企 业 上 年 财 务 状 况 | 销售 收入 (万元) | | 税收 总额 (万元) | | 净利润 (万元) | | 企业上年末 资 产 状 况 | 资产 总额 (万元) | | 净资产 (万元) | | 固定 资产 (万元) | | 企 业 荣 誉 | □全国质量管理奖 □省质量奖 □中国世界名牌 □中国名牌 个 □江苏名牌 个 □中国驰名商标 个 □江苏省著名商标 个 □卓越绩效评价 分 □现场星级达标 级 □注册QC小组数 个,当年完成QC小组成果 个 □其他 | 主 要 业 绩 | (控制在2000字以内,篇幅不够可另附页) | 申请企业意见 | 年 月 日 | 市经信委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省经信委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附件2: 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学 历 | | 企业名称 | | 行 业 | | 工作部门 | | 职 务 | | 职 称 | | 地 址 | | 电话/传真 | | 邮 政 | | 企 业 上 年 财 务 状 况 | 销售 收入 (万元) | | 税收 总额 (万元) | | 净利润 (万元) | | 企业上年末 资 产 情 况 | 资产 总额 (万元) | | 净资产 (万元) | | 固定 资产 (万元) | | 企 业 荣 誉 | □全国质量管理奖 □省质量奖 □中国世界名牌 □中国名牌 个 □江苏名牌 个 □中国驰名商标 个 □江苏省著名商标 个 □卓越绩效评价 分 □现场星级达标 级 □注册QC小组数 个,当年完成QC小组成果 个 □其他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 (控制在2000字以内,篇幅不够可另附页) |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市经信委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省 经 信 委 审 批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附件3: 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申请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学 历 | | 企业名称 | | 行 业 | | 工作部门 | | 职 务 | | 职 称 | | 地 址 | | 电话/传真 | | 邮 政 | | 企 业 上 年 财 务 状 况 | 销售 收入 (万元) | | 税收 总额 (万元) | | 净利润 (万元) | | 企业上年末 资 产 情 况 | 资产 总额 (万元) | | 净资产 (万元) | | 固定 资产 (万元) | | 企 业 荣 誉 | □全国质量管理奖 □省质量奖 □中国世界名牌 □中国名牌 个 □江苏省名牌 个 □中国驰名商标 个 □江苏省著名商标 个 □卓越绩效评价 分 □现场星级达标 级 □注册QC小组数 个,当年完成QC小组成果 个 | 质 量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 (控制在1000字以内,篇幅不够可另附页) |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市经信委 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 省 经 信 委 审 批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 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经信委: 为推动我省工业系统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树立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家、员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我委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 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工业系统抓好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树立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家、员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在全省工业领域开展标杆对比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设立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省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省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等三个奖项。为规范奖项评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是为表彰在我省工业产品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产品质量稳定、质量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工业企业,由省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设立的质量工作集体奖项。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是为表彰在企业质量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由省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设立的质量工作个人奖项。 第三条 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产品质量稳定,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企业在国内同行业名列前茅,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为省行业排头兵企业或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4、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品牌价值高,产品附加值高,质量效益突出,经济效益好。 5、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现场管理好。 6、大力开展质量教育、质量改进与攻关、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二)优先条件: 1、获得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的企业。 2、现场管理评价星级企业。 3、开展六西格玛管理,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鼓励奖的企业。 4、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三)获得中国世界名牌、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经企业自愿申请,直接评定。 第四条 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一贯重视质量工作,组织制定企业质量规划,确立企业质量观和绩效目标,创造实施条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3、产品质量稳定,用户满意度高,近5年内企业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企业在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实施名牌战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近三年内在创全国质量管理奖、中国世界名牌、现场管理星级达标、卓越绩效评价、六西格玛管理、QC小组活动等方面获得过国家相关奖励。 5、企业在国内同行中名列前茅,质量效益突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推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企业诚信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6、企业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 第五条 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从事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3、积极组织实施企业质量规划,认真组织培训,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现场星级达标、QC小组活动等质量管理工作,或直接参与质量改进与攻关,并取得突出成就。 4、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受到国家或省表彰,个人具备质量工程师,六西格玛黑带、绿带等资质的可优先推荐。 5、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活动。 第六条 申报材料: (一)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申报材料: 1、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申请表。 2、企业对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上年度质量工作总结。 4、企业品牌战略规划。 5、近年来省以上第三方组织评估的品牌价值评估文件或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 6、近年来省以上第三方组织评价的卓越绩效标准评分表或国家质量管理奖证书复印件。 7、近年来省以上第三方组织评价的现场管理星级评价评分表或现场管理星级企业证书复印件。 8、上年质量教育活动统计表、质量改进与攻关项目汇总表、QC小组及成果汇总表。 9、企业六西格玛黑带绿带、质量工程师及证书号清单。 10、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文件复印件。 11、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二)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申报材料: 1、质量经营优秀领导者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质量管理规划。 3、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 4、申报者所在企业对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证明。 (三)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材料: 1、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 3、个人在质量管理方面获得的相关资质证明。 4、申报者所在企业对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证明。 第七条 申报及评定程序 (一)申报。由企业填报申报材料,向所在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 (二)初审。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加盖公章。 (三)上报与受理。省辖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负责受理。 (四)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省质量协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入选企业、个人名单。 (五)公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入选企业、个人名单进行审核后,在相关网站公示一周,征求各方意见。 (六)批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各方无异议的入选企业、荣誉个人正式发文表彰,并召开表彰大会对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授予奖牌,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第八条 对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优先予以支持。企业可以在有关宣传材料及招投标文件中附获奖证明文件和奖牌照片。 第九条 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或个人,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对获奖之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将收回省工业企业质量经营优秀企业奖牌。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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