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按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文件及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工业设计产业调查的通知》(苏经信运行传〔201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全市三类企业工业设计能力、工业设计需求和工业设计企业服务能力进行相关调查。为后期省经信委拟举办的全省工业设计和制造业供需对接活动做好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对象为市内建有技术设计中心、自主或相对自主开展工业设计的制造企业(Ⅰ类);有工业设计外包需求的制造企业(Ⅱ类)和工业设计专业机构(企业、院校、园区,Ⅲ类)。
二、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须对照省有关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对本区域范围内符合调查要求的企业进行详细摸底和认真填报反馈意见,在确保数量的前提下,保证上报企业质量。具体要求请参看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工业设计产业调查的通知》。
三、请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本次调查总结及单位调查表(电子档或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委经济运行处(有关调查表格的电子文档请从http://www.jseic.gov.cn/jjyh/48475.shtml下载)。
联 系 人:徐伟强,联系电话:85681220;
电子邮箱:xucane@126.com。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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