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常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常州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常发〔2010〕41号),加快建设我市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常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常财企〔2010〕55号),决定组织2011年度常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及其他重大服务业公共平台项目。
2、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和行业重点项目,重点扶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创意产业、科技服务、旅游、商贸等领域。
3、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和市级物流信息化示范企业建设项目。
4、常州市旅游要素配置示范区建设项目。
5、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配套资金。
6、市级政府牵头组织的服务业重大活动。
7、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符合全市规划要求的行业或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以及服务业重点课题研究等。
8、市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服务业专业人才培训。
9、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其它事项。
二、申报条件
1、在常州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2、符合我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
3、具备管理和技术创新、符合现代服务业基本特征;
4、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当年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市场当年投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旅游项目当年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工农业旅游项目除外),从事互联网、物联网、服务外包、工业设计、信息软件、电子商务、中介咨询等业务的高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5、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符合开工条件、本年度实施的项目。
6、《常州市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专业人才培训等其它专项以及相关服务业政策兑现。
三、申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常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czdrc.gov.cn下载)。
2、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及实施进度、申请补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申报其它专项资金补贴以及相关政策兑现除外)
3、附件材料。申报项目扶持资金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情况、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有效批准文件;申报其它专项资金补贴以及相关政策兑现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四、申报组织工作
1、辖市区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辖市区发改部门统一组织,筛选论证后集中上报。
2、市属单位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报市发改委。
3、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人:毛建听,联系电话:85681089,邮箱:6606133@163.com。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论证筛选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按时上报。
附件:2011年度常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附件:
2011年度常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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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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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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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内容和规模
(或专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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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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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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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项目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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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投资
计划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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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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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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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市区发改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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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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