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11年度常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区发改(经发)局:
为鼓励和扶持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打造我市城市产业品牌,快速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根据我市《支持五大产业打造城市品牌专项资金操作办法》,请各区组织上报2011年度常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新能源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包括我市企业采购我市相关产品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电动汽车等新能源产业应用示范类项目。
新能源产业项目。包括我市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动力电池、生物柴油、核能装备等新能源产业类项目。
我市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或示范工程招投标。
二、申报项目条件
新能源产业示范工程项目、新能源产业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参与国家重点工程、示范工程招投标项目由新能源产品生产单位或新能源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详见附件),向所在地发改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发改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我委。
申报时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项目情况表电子版(登陆我委门户网站http://www.czdrc.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1844314361@qq.com。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缪荣光,联系电话:85681082。
附件:新能源项目申请资料有关要求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新能源项目申请资料有关要求
一、新能源产业示范工程项目
1、填写《新能源产业示范工程项目情况表》(附表一);
2、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审批资料;
3、采购我市新能源终端产品合同等相关资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新能源产业项目
1、填写《新能源产业项目情况表》(附表二);
2、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审批资料;
3、固定资产投资中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参与招投标项目
1、填写《参与招投标项目情况表》(附表三);
2、项目立项、环评、土地、规划等审批资料;
3、项目的合作协议或中标合同;
4、中标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或合作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一:
新能源产业示范工程项目情况表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法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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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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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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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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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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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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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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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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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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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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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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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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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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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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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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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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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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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贷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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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采购我市新能源终端产品总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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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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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主要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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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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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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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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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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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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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发改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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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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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新能源产业项目情况表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法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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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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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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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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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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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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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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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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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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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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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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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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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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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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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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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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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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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投资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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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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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贷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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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设备投资万元(需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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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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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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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发改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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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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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参与招投标项目情况表
中标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中标项目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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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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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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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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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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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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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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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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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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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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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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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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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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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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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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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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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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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能源终端产品
中标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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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或合作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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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包括
注册资金、地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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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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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本金主要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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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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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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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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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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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发改部门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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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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