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防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江苏省气象学会委托,我市2013年防雷专业技术资格延续(换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资格延续(换证)范围
江苏省气象学会2010年颁发或换发的防雷(设计、施工、检测)资格证今年已到期。资格证持有人,应在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发证机构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延续申请的,视作放弃从业,注册机构不得予以注册。
二、延续申请工作
请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资格证持有人,在2013年4月8日前向常州市气象学会提出申请。延续申请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江苏省防雷专业技术资格延续(换证)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原“防雷工程资格证书”、“防雷检测资格证书”
4、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证两张)
5、各单位《江苏省防雷专业技术资格证延续(换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
附件1和附件2电子表格请同时发至Email:CZQXT@163.COM。
三、考试
经市气象局审查相关资料,核验年审记录,符合《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换证条件者,将参加常州市气象学会组织的专业技术考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考试当场独立完成,考试内容包括防雷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换证手续。
1、考试时间
防雷检测人员:2013年4月12日13:45-15:15
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人员:2013年4月12日15:30-17:00
2、考试地点
常州市气象局10楼会议室(新北区太湖西路120号)
联系人:王爱凤 电话:89806563;
吴焕勤 电话:89806562。
特此通知。
常州市气象学会
2013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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