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按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防措施及疫情防控措施,深入查改安全隐患,织密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圆满完成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为维护全市单位内部持续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人员表彰奖励规定》,决定对2020年度全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现将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请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进行监督和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常州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来访、来电、来函反映。联系电话:0519-81997500;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588号;邮编:213022。
特此公告。
附件:拟表彰集体和个人名单
常州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