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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已制订,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 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7〕752号)的要求,为确保常州市的评选推荐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的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担任主任。市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是本届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解决评选推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评选推荐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推荐办公室(简称推荐办)和评选推荐监督组(简称监督组),办公地点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推荐办由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处室负责人和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组成,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任推荐办主任,负责本届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2、监督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和市纪委监察XXX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届评选推荐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举报和信访。 二、评选推荐办法 按照苏经信消费〔2017〕752号的要求,结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实际申报情况,由推荐办对申报者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推荐分配名额确定本地区推荐申报人员。超出推荐名额的评分细则由推荐办另行制订。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资料审查 按照苏经信消费〔2017〕752号的有关要求,由推荐办对申报者的书面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核。 (二)评审 推荐办根据评选推荐办法及推荐名额要求,对书面申报资料评分、排名,确定推选名单。 (三)推荐申报资格公示 推荐办将通过审核、评审的推选名单及其有关情况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四)举报处理 监督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五)推荐上报 推荐办将公示名单和监督组处理意见一并提交市评选推荐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审定后的最终推选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申报范围 列入本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的品种门类分为工艺雕刻(含砚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十一大类,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百年历史,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2、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是上述工艺美术品种门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2、具有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且满4年;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全面而精湛,创作独特且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专业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 2、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机构 附件: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机构 成立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常州市评选推荐工作机构。 主 任:朱志洪 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刘小平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美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沫芝 市人社局副局长 严旭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萧剑波 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会长 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推荐办公室和评选推荐监督组。 1、评选推荐办公室 主 任:刘小平 市经信委副主任 成 员:张丽娟 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唐 轼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雷 虹 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主任科员 卞丽萍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科员 余亮明 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 郎银山 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长 2、评选推荐监督组 组 长:许步青 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成 员:刘 岩 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丁 松 市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