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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 |||||||||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doc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 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doc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doc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doc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