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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批复 | |||||||||
市委党校: 你校常校发〔2015〕48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全国一流党校建设步伐,着力提升教学设施保障水平,原则同意你校实施中共常州市委党校校区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星园路288号中共常州市委党校院内,主要内容为校区内部分教学设施维修维护及适应性改造,并对校区东侧绿化环境整治。项目总面积4174平方米,安装不锈钢护栏100米,整形修剪乔木40颗、灌木500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