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18-00014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2018年第22号
产生日期:2018-03-05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18-03-0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8年第22号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