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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田君等人2012年度“常州市技术能手”的决定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优化我市技能人才结构,根据《常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常劳社〔2005〕1号)及常工发〔2009〕17号文件规定,现决定对在2012年度常州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的田君、刘琦等104名选手,授予“常州市技术能手”。 希望获得“常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个人戒骄戒躁,发挥所掌握的知识、技术与技能,主动学习掌握前沿科学技术,不断增强工作能力,积极参与技术革新与项目攻关,发挥好传帮带示范作用。希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广泛开展和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成长和新技师培养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703/20130703025753_10661.doc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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