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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认定第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常政办发〔2020〕106号),根据《关于推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服办〔2021〕1号),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材料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同意认定常州创意产业园区等16家服务业集聚区为第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布。 请各辖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履行对本区域集聚发展示范区的指导管理职能,加强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园区的日常管理和对入区企业的服务指导,并定期上报发展情况和统计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名单(16家)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一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名单(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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