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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开展全市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5-6月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0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快窑炉等落后设备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要求 对照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发改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等政策文件要求,对全市工业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摸排。 对列入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按照规定予以淘汰,一律不得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发现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市级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对超出“能耗限额”的高能耗企业和高能耗产品生产、高能耗装备使用等,实施差别化资源能源价格等,倒逼企业强化能效管理。通过产业政策引导,提升我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的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二、工作内容 1.组织自查摸清家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是否存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及能耗超限额情况,请企业填报附件1,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附件2格式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地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附件2,于7月31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我委产业政策处(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85681270)。 2.重点排查窑炉使用情况。摸清辖区内使用窑炉的工业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及窑炉规格、型号、数量),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并请企业填报附件3。对发现还存在淘汰类的窑炉立即予以淘汰。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报送市经信委,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含石化)、建材、轻工(含印刷)等行业的窑炉使用情况报我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联系人:张羽,联系电话:85681216);机械(含铸造)等行业的窑炉使用情况报我委装备工业处(联系人:戴国俊,联系电话:85681221)。 3.强化管理。严格项目准入,杜绝新增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三、责任处室 1.委内行业管理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淘汰工作: 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石化)、建材、医药、轻工、纺织、印刷等行业。 装备工业处:负责机械(含铸造、电镀)等行业。 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负责目录中有关电子元器件生产线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2.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负责依法处置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 四、工作督查 市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做好总牵头和相关综合性工作。各行业管理等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市、区上报的分管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以及超能耗限额等情况进行汇总,实地抽查相关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协调,指导督促辖市区妥善处置,并加强事后监管。 市经信委设立全市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举报电话:85681270),各辖市、区也应建立相应的举报机制,规范举报、核实、查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全市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专项整治调查表 (企业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说明:企业如不存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及超能耗限额的,请填写“无”;如存在,请填写具体情况。 附件2:全市工业行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专项整治调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说明:1、请按照行业代码统一汇总填报;2、如不存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及超能耗限额的,请填写“无”;如存在,请填写具体情况。 附件3:全市工业行业使用窑炉生产企业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说明:2017年-2018年6月间已淘汰的窑炉,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附件4:全市工业行业使用窑炉生产企业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说明:2017年-2018年6月间已淘汰的窑炉,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