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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 第四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自2016年10月成立以来,以推动教育教学为主题,以提高教师素养为主旨,以深化项目研究为载体,坚持名师引领和资源整合,有效促进了工作室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第四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总结性评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本次评估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二、评估时间 本次评估时间为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三、评估内容与方式 (一)名教师工作室评估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综合评估分为现场展评及材料评审两项,两项评估分别打分,并按现场展评70%、材料评审30%的比例,计算总分。 1.现场展评 现场展评分成小学文科与幼教组、小学理科组、初中组、高中组、职教与社区组、德育组六组分期进行,展评方式包括主题汇报和交流答辩两部分,共15分钟。主题汇报由工作室领衔人以PPT(或其它形式的电子文件)讲演的形式进行。围绕工作室运行的过程管理、项目研究、成员培养、推广辐射、终期成果五部分内容进行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主题汇报结束,由工作室两名成员代表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交流答辩时间为5分钟。 各组现场展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的评价方式为:由专家团队根据《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附件1)对各名教师工作室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分。 名教师工作室送报的材料须包括以下部分:(1)自评报告。各工作室根据《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见附件1)中的评估项目开展自评,撰写工作室总结报告(字数控制在4000字内),报告应对相应周期内预定的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工作过程、工作室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总结,要注重提炼经验、突出重点、归纳特色、量化成果、反思问题。(2)名教师工作室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3)相关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件;(4)发表论文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复印封面和目录即可);(5)其他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材料(复印件)。 材料装订要求:将上述材料中的(1)(2)(3)统一装订成第一分册;将上述材料中的(4)(5)统一装订成第二分册,各分册需附上本册材料目录表。 (二)工作室优秀成员评选 各名教师工作室自主推荐工作室优秀成员候选人2名,候选人对照《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评选条件》(见附件3),填写《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申报表》(见附件4),将申报表与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由专家团队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差额评选,并择优表彰。 (三)工作室优秀项目评选 由各名教师工作室自行推荐优秀项目1项,并填写《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将申报表与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课题、发表的论文、公开课以及有较大影响力的获奖材料。由专家团队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差额评选,并择优表彰。 四、评估结果 根据考评结果,将对各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评定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为20%,良好等次为30%,合格等次为50%。根据评定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名教师工作室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报送时间:各名教师工作室须在2019年10月21日前,把本工作室所有参评项目的评审材料送交常州市教科院(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313室。同时,将相关报送材料的电子稿(压缩包,并以工作室领衔人名字命名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45163318@qq.com。联系人:孙美荣 13961156542。 请各名教师工作室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积极参与评估活动。 附件: 1.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考核评估细则 2.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成果统计表 3.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评选条件 4.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成员申报表 5.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优秀项目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