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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方志馆建设项目的批复 | |||||||||
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你办常志办〔2014〕1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护地方文化资源,填补我市方志文化基础设施空白,同意你办实施常州方志馆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对市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管干贞故居西侧辅房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548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房屋修缮改造加固、庭园改造、藏书设备、展柜展台设置、布展设备、艺术陈列等,总投资4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已列入2014年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投资补贴计划。 三、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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